錄取條件 / 錄取程序 / 入選標準及違規(guī)處理 / 錄取原則及監(jiān)督機制
五、錄取原則
1、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學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按照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有關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志愿填報方式的規(guī)定,在自主選拔錄取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南開大學,未單獨設置自主選拔錄取志愿填報批次的地區(qū),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南開大學,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還必須填報南開大學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學校,在我校對其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專業(yè)計劃內填報志愿,并在填報志愿后將南開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對象反饋表(可通過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區(qū)下載,內容含考生號、高考分數(shù)、報考志愿等)于2012年6月30日前寄至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如不及時報送影響錄取的,責任自負。
2、被我校認定的自主選拔錄取人選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類科目在當?shù)氐淖畹弯浫》謹?shù)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時,可加5-10分按照考生填報的高考志愿安排專業(yè)(注:安排專業(yè)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總分(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同類科目在當?shù)氐淖畹弯浫》謹?shù)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但高于當?shù)赝惪颇恐攸c分數(shù)線,且達到我校同類科目在當?shù)氐淖畹弯浫》謹?shù)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下20-30分時,經報省級招辦審批同意后予以錄取,所有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專業(yè)必須服從調劑,如專業(yè)不服從調劑則不予錄取。
3、對于在我校舉辦的“2011年南開大學全國中學生哲學、藥學、醫(yī)學、歷史夏令營”中成績合格,且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選的考生,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同類科目在當?shù)氐淖畹弯浫》謹?shù)線(平行志愿省份為最終模擬投檔線),但高于當?shù)赝惪颇恐攸c分數(shù)線,且達到我校同類科目在當?shù)刈畹弯浫》謹?shù)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下30-40分(出分報考志愿的省份30分,考前、估分填報志愿的省份40分)時,在專業(yè)服從調劑的情況下,經報省級招辦審批同意后錄取在協(xié)議規(guī)定專業(yè)。凡屬降分錄取的考生進入指定專業(yè)后一律不允許申請轉專業(yè)。
4、對于在我校“2011年南開大學數(shù)學夏令營”中成績合格,且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選的考生,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我校同類科目在當?shù)刈畹弯浫》謹?shù)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時,在專業(yè)服從調劑的情況下,經報省級招辦審批同意后錄取在協(xié)議規(guī)定專業(yè)。
5. 我校自主選拔合格考生人數(shù)不超過本年度招生計劃的5%。
六、監(jiān)督機制
實行自主選拔錄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我校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22-23500217)。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的,責任自負。
八、本辦法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2-23504845
傳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開區(qū)衛(wèi)津路94號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收>(郵編300071)
網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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