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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語文文言文閱讀六大陷阱

來源:新浪 2009-03-13 10:06:39

[標(biāo)簽:文言文 高考 閱讀 語文]

  近年來,高考文言文閱讀的壓軸題都是“文意理解題”,命題者構(gòu)擬這類試題的錯誤項,常常是在大體正確的文意概括與分析之中,夾雜一兩處不正確的表述作為干擾,要求考生能夠正確識別。為此,探究命題人錯項設(shè)計的方法,無疑為我們突破文言文閱讀“文意理解”的誤區(qū)提供了一條捷徑。歸納起來,命題人錯項設(shè)計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六種:

  一、曲解詞義

  所謂“曲解詞義”,就是命題人在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分析和概括時,不結(jié)合文段的前后語境,對某些文言詞語的含義故意加以曲解,從而導(dǎo)致了分析和概括的錯誤。

  如2005年高考遼寧卷第14題A項:
  凡是有才學(xué)、有知識的窮書生,馮道都予以引薦和任用。
  該項源自原文的“凡孤寒士子,抱才業(yè)、素知識者,皆與引用”一句。該句中的“知識”是一個古今異義詞,古義為“相知、相識”(《辭海》);“凡孤寒士子,抱才業(yè)、素知識者”義為“凡是有才學(xué)、向來相知的窮書生”。而命題人卻將“知識”的古義曲解成了今義,這就導(dǎo)致了分析和概括的錯誤。

  再如2006年高考江蘇卷第10題C項:
  嘉熙元年,常德發(fā)生兵亂,縱火喧鬧,董槐騎馬跟在幾個人后面趕到火場,問清士兵作亂原因后,斬殺了侵占年度軍餉的將軍馬彥直,平息了騷亂。
  該項中“董槐騎馬跟在幾個人后面趕到火場”的概括分析,源自原文的“槐騎從數(shù)人于火所”一句。該句中的“從”是使動用法,是“使……隨從,帶領(lǐng)”之意;“槐騎從數(shù)人于火所”義為“董槐騎馬帶領(lǐng)幾個人趕到火場”。而命題人卻故意將已活用為使動用法的“從”仍按照活用前的意思去解釋,這就導(dǎo)致了分析和概括的錯誤。其實,“從”的這種用法在中學(xué)課本中極為常見,如“沛公旦日從百余騎來見項王”(《鴻門宴》)。

  二、對象錯位

  近年來高考文言文閱讀的選文多為人物傳記類的敘事文章,文段常常涉及一組人物和事件,命題人正是抓住了選文的這一特點,將有些“人物”與“事件”故意進行錯位配搭,巧妙地設(shè)計出“移花接木”的錯項。

  如2005年高考廣東卷第12題C項:
  朱暉以智慧和勇氣將璧拿到手,挫敗了陰就的圖謀,人們因此比之為藺相如,皇帝聽說后,也很贊許朱暉。
  該項把“比之(朱暉)為藺相如”一事“嫁接”到“人們”身上是有悖文意的。原文第二段末說:“蒼既罷,召暉謂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據(jù)此我們可以看出,“比之(朱暉)為藺相如”的是“(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而非“人們”。

  再如2006年高考全國卷Ⅰ第10題B項:
  何遠堅守節(jié)操,不逢迎上司,太守王彬巡察屬縣,何遠僅給他提供干糧、飲水;為官有才干,任始興內(nèi)史時,未再發(fā)生過界內(nèi)盜匪搶掠侵犯的事。
  該項把“搶掠侵犯”一事“嫁接”到“界內(nèi)盜匪”身上是有悖文意的。原文說:“期年,遷樹功將軍、始興內(nèi)史。時泉陵侯朗為桂州,緣道多剽掠,入始興界,草木無所犯。”據(jù)此我們可以看出,搶掠侵犯之事是泉陵侯蕭淵朗任職杭州刺史時,其部下的沿途所為,但在始興境內(nèi)卻草木無犯,不過這支部隊并非“始興界內(nèi)的盜匪”。

  三、時序倒置

  人物傳記類文章通常是通過幾件事情來刻畫某個人物,而這幾件事在文段之中是有時間上的先后順序的,命題人有時便在錯項設(shè)計時故意倒置事情的時序,從而造成了敘述的混亂。

  如2005年高考北京卷第10題B項:
  魯國由于荊靈王的干涉而趕走了慶封。
  原文說:“慶封出獵,景公與陳無宇、公孫灶、公孫躉誅封。封以其屬斗,不勝,走如魯。齊人以為讓,又去魯而如吳。王予之朱方。荊靈王聞之,率諸侯以攻吳,圍朱方,拔之。”據(jù)此我們可以看出,慶封離開魯國在前,荊靈王的干涉在后。而B項卻將荊靈王的干涉“提速”到了慶封離開魯國之前。

  再如2006年高考上海卷第23題D項:

  陳君在粵西做官時和其他平庸官吏的表現(xiàn)并不相同。
  原文說:“已而陳君將之官粵西,顧不能忘情于此園,令工畫者為圖,而介杭君請余文以為之記。”又說:“陳君家杭州,西子湖之勝甲于天下。舍之而來京師,宜其有不屑于是園者;而低徊留連之至不忍以去,則陳君于為官,其必有異于俗吏之為之已。”據(jù)此可知,作者寫文章評價“陳君和其他平庸官吏的表現(xiàn)并不相同”時,陳君還沒有“在粵西做官”,只是“將到粵西做官”。所以D項犯了“提速”的敘述錯誤。

  四、事件雜糅

  所謂“事件雜糅”,就是命題人將文段敘述的幾件事情或事情的細節(jié)進行有意識地雜糅混編,讓考生難以分辨正誤,難以理清頭緒。

  如2005年高考山東卷第14題C項:
  高傅占曾向作者談起吳翁、焦翁,二翁均能施舍助人。周維城同樣也能夠施舍助人,只是與年長的吳翁、焦翁相比,尚有些不如。
  原文說:“高傅占言曰:‘富陽人多稱豐能施與好人。然豐嘗曰:“吾愧吳翁、焦翁。”’吳翁者……默置其戶中,不使知也。焦翁者……留肆中飲食之,俟之息貲遣之歸。”據(jù)此我們可以看出,“周維城能夠施舍助人”是高傅占借富陽人之口所言,“二翁均能施舍助人”是作者的補述,“與年長的吳翁、焦翁相比,尚有些不如”是周豐的自謙之言。而命題人卻將作者的補述混編到了高傅占之言中,將周豐的自謙之言混編到了作者的客觀補述中。

  再如2006年高考四川卷第10題A項:
  樊英自幼學(xué)貫五經(jīng),因此求學(xué)者從四面八方來拜他為師,州郡官府及公卿也因此多次征聘他出來做官。

  原文中說:“少受業(yè)三輔,兼明五經(jīng)。隱于壺山之陽,受業(yè)者四方而至。州郡前后禮請不應(yīng);公卿舉其賢良方正、有道,皆不行。”據(jù)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卿之所以推薦樊英,是因為他“賢良方正、有道”,而不是他“自幼學(xué)貫五經(jīng)”。所以A項將“求學(xué)者拜他為師”“州郡官府征聘他出來做官”“公卿推薦他出來做官”三件事的原因都歸結(jié)為他“自幼學(xué)貫五經(jīng)”,就犯了事件雜糅混編的錯誤。

  五、無中生有

  所謂“無中生有”,就是命題人故意編造一些文段中沒有的事實,強加到文段當(dāng)事人的身上,以此來干擾考生的正常思維。

  如2005年高考全國卷Ⅰ第10題C項:
  裴俠在戶部任職時嚴格約束官吏,揭發(fā)不法行為,并在短期之內(nèi)取得成效;在工部任職時,又敦促奸吏坦白交代,僅李貴一人即招供貪污公款五百萬。
  根據(jù)原文“轉(zhuǎn)工部中大夫。有大司空掌錢物典李貴乃于府中悲泣,或問其故,對曰:‘所掌官物,多有費用,裴公清嚴有名,懼遭罪責(zé),所以泣耳。’俠聞之,許其自首。貴自言隱費錢五百萬”可知,裴俠并沒有“敦促奸吏坦白交代”,李貴招供的原因是“裴公清嚴有名,懼遭罪責(zé)”,即裴俠“對奸吏起震懾作用”,所以C項“敦促奸吏坦白交代”的分析就犯了無中生有的錯誤。

  再如2006年高考全國卷Ⅱ第10題B項:
  漢惠帝時,單于寫信侮辱呂后,呂后極為氣憤,樊噲表示要率軍痛擊匈奴。季布援引歷史故事,認為貿(mào)然出兵難以取勝,說服呂后收回成命。
  根據(jù)原文“單于嘗為書嫚呂后,呂后大怒,召諸將議之。上將軍樊噲曰:‘臣愿得十萬眾,橫行匈奴中。’……季布曰:‘……夫高帝將兵四十余萬眾,困于平城,今噲奈何以十萬眾橫行匈奴中,面欺!’是時殿上皆恐,太后罷朝,遂不復(fù)議擊匈奴事”可知,呂后受到單于輕侮后大怒,召集諸將商議此事,但并沒有作出攻打匈奴的決議,因而也就無所謂“收回成命”了,所以B項“說服呂后收回成命”的分析就犯了無中生有的錯誤。

  六、表述失度

  對事件的敘述有詳略之分,對原因的分析有主次之分,對人物的行事有緩急之分,對人物的評價有輕重之分,而命題人在錯項設(shè)計時常常故意顛倒其詳略、主次、緩急、輕重,這就犯了表述失度的錯誤。

  如2005年高考湖北卷第14題D項:
  本文通過曲折跌宕的情節(jié)安排,重在描寫變幻莫測的武術(shù)技巧,故事性強,引人入勝,體現(xiàn)了古代文言小說的獨特魅力。
  蒲松齡的《武技》主要是通過語言描寫、行動描寫、神態(tài)描寫刻畫了憨和尚、李超、尼僧三個鮮明的人物形象,而對于武術(shù)技巧則采用了略寫的方法,點到即止,一筆帶過,所以D項“重在描寫變幻莫測的武術(shù)技巧”的分析就犯了表述失度的錯誤。
  以上對命題人錯項設(shè)計六種方法的剖析,旨在“知彼”,這對提高我們的辨別能力,從而快速推斷出文意理解的正誤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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