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2017-09-08 11:31:50陜西省教育廳
各市教育局,楊凌示范區(qū)教育局、西咸新區(qū)社會事務管理局,韓城市、神木縣、府谷縣教育局:
現將《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印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聯系單位:省教育廳基礎教育二處
電 話:029—88668959(兼?zhèn)髡妫?/p>
陜西省教育廳
2016年7月4日
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精神,結合陜西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重要意義和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是通過對學生發(fā)展過程狀況的實際表現、觀察記錄、相關資料的綜合分析而作出的鑒定和評析,是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制度;是遵循學生成長規(guī)律、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模式、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yōu)槲ㄒ粯藴试u價學生的一項重要改革;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對學生全面認識自我、積極規(guī)劃人生、激勵興趣特長發(fā)展、實現綜合素質不斷提升,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綜合素質評價必須要堅持方向性、指導性、客觀性、公正性、公開性基本原則。
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培養(yǎng)學生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的情感;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更好地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關注成長過程,激發(fā)學生的潛能優(yōu)勢,鼓勵學生不斷進步;實施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的發(fā)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嚴格規(guī)范評價程序,強化有效監(jiān)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
二、評價基本要求
1.客觀記錄,真實反映。以事實為依據,對學生成長過程中的主要經歷和典型事例作客觀記錄和寫實性描述,創(chuàng)建信息管理系統,客觀記錄數據,真實反映學生的發(fā)展狀況。
2.內容全面,體現特色。反映學生全面發(fā)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體現高中學校的辦學特色。
3.注重過程,指導發(fā)展。關注學生成長過程,發(fā)掘學生潛能,加強學習和生涯規(guī)劃指導,促進學生個性化發(fā)展與健康成長。
4.公開公平,強化監(jiān)督。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的審核制度、信譽等級制度、公示與舉報投訴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規(guī)范評價程序,加強監(jiān)督檢查。
三、評價要素和內容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將根據黨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全面發(fā)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社會實踐5個要素。
1.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學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情況,包括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記錄學生遵守日常行為規(guī)范,參加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持續(xù)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在大型社會活動順利進行的志愿服務中,開展公共秩序和賽會保障等志愿服務活動,動員學生志愿者到公共場所、道路交通和賽會場館等重要場所,參加接待、咨詢、聯絡、秩序維護等方面的工作。
2.學業(yè)水平。主要考查學生各門課程知識和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記錄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chuàng)新成果等,特別是具有優(yōu)勢的學科學習情況。
3.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記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參加體育運動的經歷及表現水平,對學習和生活的態(tài)度及應對在學習、生活中困難與挫折的表現等。
4.藝術素養(yǎng)。主要考查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的表現及參加藝術活動取得的成績等。
5.社會實踐。主要考查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調查研究能力、動手操作能力和實踐體驗經歷等。重點記錄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社會調查、科技活動、創(chuàng)造發(fā)明、社會服務等情況。如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xù)時間,形成的作品成果、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和社會調查等。
高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fā)展的年齡特征,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方法與程序
陜西省將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高中學生為記錄主體,結合學生提交實證材料,采用客觀數據導入、學校錄入等方式,按時間節(jié)點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
1.寫實記錄。教師要指導學生客觀記錄在成長過程中集中反映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學業(yè)水平方面,則主要以有效的考試成績、競賽成績、獲獎作品等為依據。按照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及時做好記錄;顒佑涗洝⑹聦嵅牧弦鎸、有據可查。
2.整理遴選。每學期末,教師指導學生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學生要簽字確認。
3.公示審核。遴選出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必須于每學期末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涉及學生考試成績、體育健康測試結果等隱私性信息不公布。公示應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在公示無異議后,經學生本人和有關教師審定后簽字確認的材料信息,由高中學校統一錄入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后生成的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均有權查看相關內容。
4.形成檔案。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以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的數據庫和紀實報告相結合的方式呈現。普通高中學校負責匯總相關材料,檔案主要內容有:①主要的成長記錄,包括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②學生畢業(yè)時的簡要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在學生畢業(yè)時撰寫的簡要評語;③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
綜合素質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動項目學生沒有參加或事跡不突出,可以空缺。規(guī)范和減少高考加分項目后,學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yōu)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教師評語要客觀、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學校要對學生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核,有關材料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后不得隨意更改。
5.材料使用。
高中教師要引導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并進行自我調整和自我管理,開展學生成長過程指導和生涯輔導,幫助學生確定個人發(fā)展目標,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fā)展。高中學校要通過綜合素質評價改革,積極開展各種素質教育活動,促進學校特色化、多樣化發(fā)展。
從2022年起,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在全國統一高考招生中開始使用。相關高等學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綜合素質檔案的具體使用辦法并提前三年公布,同時規(guī)范使用。
五、組織管理
1.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建立市、縣、高中學校三級管理制度,共同負責、協調、落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各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為學生志愿服務(公益勞動)、體育藝術科技活動、研究性學習等活動提供支持。建立省、市、縣三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庫。高中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成長記錄規(guī)章制度,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資料庫。
2.堅持常態(tài)、突出重點。綜合素質評價由高中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要充分發(fā)揮學校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并及時做好資料歸檔工作,避免集中突擊。
3.健全制度、加強監(jiān)督。建立審核制度,對相關社會機構提供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和記入檔案的比賽活動項目、榮譽稱號及一些重大事件等,學校要通過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建立信譽等級制度,對綜合素質評價涉及的高中學校,由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質量抽查,縣級抽查率要達到轄區(qū)學校的50%,市級抽查率要達到轄區(qū)學校的30%,并對抽查學校進行等級評定,每年評定一次。建立公示與舉報投訴制度,高中學校需要在全校公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記入綜合素質檔案的學生信息(除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外)都要公示,對有必要明確的信息,可對相關情況知情人進行問詢;對公示的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如有疑慮或發(fā)現不實,可向學;蛏霞壗逃姓块T舉報投訴,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組織調查并公布結果,對有爭議的結果進行申訴與復議。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不定時對各級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及上報的學生成長記錄進行抽查,對弄虛作假、造成工作失誤的責任人或單位,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對集體造假的學校或社會機構等將依紀依規(guī)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4.創(chuàng)新方法、強化管理。省教育廳將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全省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電子化管理平臺,用于普通高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有關內容的記錄和管理。各級有關部門要專人管理、專人負責,確保電子化管理平臺安全運行。
六、其他事宜
1.由外省(區(qū)、市)轉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經我省相關部門認定后,由學校導入信息管理系統。
2.各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3.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實施。
附件: 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