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2025年上海市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2025-06-06 18:51:30網(wǎng)絡整理
報名條件
符合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的學生均可報名。
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學校2025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yè)及選考科目要求等參考信息詳見附表,最終招生專業(yè)與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https://bm.chsi.com.cn/),自行注冊、獲取報名號,在網(wǎng)上根據(jù)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在線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的申請材料。
2. 對按報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預計于6月3日上傳“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市教育考試院對學校初審合格考生的高考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后由學校公布。
3. 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審合格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上海市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可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愿?忌膶I(yè)志愿以該批次填報的志愿為準。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yè)志愿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
4.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jù)考生的高考成績、填報志愿,按照學校各“院校專業(yè)組”招生計劃數(shù)的1.5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忌C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專家進行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jù)。入圍面試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未參加面試者,面試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總分。
5. 學校根據(jù)考生綜合總分高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公示名單。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進行公示、并報教育部“綜合評價招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進行錄取考生備案,市教育考試院官網(wǎng)提供綜評考生錄取結果查詢。
綜合總分由高考成績(占85%)、面試成績(占15%)組成:
綜合總分=高考成績÷660×85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6. 關于綜合總分相同時的說明: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則依次以高考成績、高考數(shù)學成績排序錄取。
7. 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將由上海市統(tǒng)一向學校提供。
組織機構
學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網(wǎng):https://zsb.ecust.edu.cn/
監(jiān)督機制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上海市相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利益相關者的監(jiān)督。在招生過程中加強材料初審和測試安排的管理,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將遵循以下原則:招生簡章公開、選拔方法公平、專家組成隨機、全程錄像監(jiān)控、錄取結果公示,嚴防相關人員權力尋租。學校監(jiān)督電話:021-64252688。
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其他
本簡章由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招生簡章若與教育部、上海市2025年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表
綜合評價批次招生專業(yè)
和選考科目要求
注:本表僅供參考,最終招生專業(yè)及分組和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yè)目錄為準。各專業(yè)(類)的體檢受限要求,詳見華東理工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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