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高考報考 > 院校大全 > 大學招生簡章 > 高校招生簡章 > 蘭州城市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蘭州城市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5-26 18:02:35網絡整理


高考

  蘭州城市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甘肅省教育廳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結合蘭州城市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蘭州城市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
 
  第三條蘭州城市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構、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蘭州城市學院
 
  英文譯名:LanzhouCityUniversity
 
  第五條學校標識碼:4162010737
 
  第六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碩士研究生
 
  第八條學習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九條辦學地點:
 
  校本部: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qū)街坊路11號
 
  培黎校區(qū):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qū)安寧東路572號
 
  城關校區(qū):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qū)嘉峪關西路692號
 
  第十條學歷與學位規(guī)定:學校實行學分制管理,在規(guī)定的修業(yè)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取得規(guī)定的學分,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蘭州城市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學校簡介:蘭州城市學院是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優(yōu)化整合重組路易·艾黎1942年創(chuàng)辦的培黎石油學校、1958年成立的蘭州師范高等?茖W校、甘肅省幼兒師范學校而成的、西北地區(qū)唯一一所以服務城市發(fā)展為辦學目標的應用型普通本科院校,2010年獲批學士學位授予單位,2024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F有校本部、培黎校區(qū)、城關校區(qū)三個校區(qū),占地面積47.89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59.40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11.14億元,F有二級教學單位16個,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7萬余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年度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蘭州城市學院招生就業(yè)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蘭州城市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及宣傳工作,對以蘭州城市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及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蘭州城市學院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錄取規(guī)則
 
  第十五條學校按照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根據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來計劃執(zhí)行情況,對生源結構進行動態(tài)調整,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計劃。學校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jié)各地統(tǒng)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位次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生源情況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學校將按照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本著優(yōu)化生源結構、促進區(qū)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國家政策導向、畢業(yè)生就業(yè)情況、各省份生源情況、區(qū)域經濟發(fā)展和歷年錄取成績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具體招生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為準。
 
  第十七條學校根據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檔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批次,投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若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征集志愿;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批次,投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校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計劃,將按照招生計劃管理規(guī)定對計劃進行調整。
 
  第十八條學校普通類專業(yè)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對于進檔考生,不設置專業(yè)級差,專業(yè)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同分排序規(guī)則為: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總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高低,高者優(yōu)先。“3+1+2”考試科目總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仍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yōu)先錄取,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
 
  當學校普通類專業(yè)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以專業(yè)組為投檔單位進行招生錄取的省份須在同組內專業(yè)進行調整);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作退檔處理。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專業(yè)(專業(yè)組)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其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和依據。
 
  第十九條學校體育、藝術類各專業(yè)歷史類/物理類兼收,根據各。ㄗ灾螀^(qū)、直轄市)要求分別公布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yè)錄取方式按照甘肅省教育考試院下發(fā)的甘肅省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yè)招生錄取相關政策實施。錄取時,根據藝體類考生綜合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當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高低,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guī)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第二十一條當投檔生源不足時,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計劃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我校英語和翻譯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yè)均不限外語語種,但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教學。
 
  第二十三條學校各專業(yè)錄取時均無單科成績限制。
 
  第二十四條我校執(zhí)行教育部及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加分成績適用于投檔及專業(yè)分配。
 
  第二十五條學校面向甘肅省繼續(xù)實施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少數民族專項等計劃,具體政策按照國家和甘肅省有關文件執(zhí)行。其中小學全科型教師計劃錄取學生在注冊學籍前,須與學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培養(yǎng)協議,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有關小學全科教師培養(yǎng)、調配的相關辦法,詳見:https://zhaosheng.lzcu.edu.cn/tongzhigonggao/20240624/0954402847fad49390f.htm
 
  第二十六條學校面向甘肅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班,具體政策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為體現因材施教原則,充分發(fā)展學生專業(yè)特長,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學生在校期間有轉換專業(yè)的機會,具體程序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中外合作辦學、藝術體育類、小學全科教師及專升本等專業(yè)錄取學生不允許轉換專業(yè)。
 
  第二十八條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按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如有《指導意見》第一、第二條所列身體情況者,相關專業(yè)將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相關要求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三十條學校面向按國家計劃招收的、具有甘肅省普通高校學籍的應屆高職(?疲┊厴I(yè)生和在甘肅省應征入伍并有退役證的省內外普通高職(專科)學歷應往屆退役大學生士兵招收專升本學生,招生錄取按照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相關政策規(guī)定以及學校專升本招生簡章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形式予以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三十二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在學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體檢、文化成績及體育藝術類專業(yè)成績復查、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對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zhí)行甘肅省發(fā)改委統(tǒng)一核定的收費標準。
 
  普通本科專業(yè)學費標準(甘發(fā)改收費[2016]1133號):文科類3800元/生/學年、理科類4000元/生/學年、外語類4300元/生/學年、工科類4400元/生/學年、藝術類6500元/生/學年。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yè)收費標準(甘發(fā)改收費[2021]415號):9000元/生/學年。
 
  通信工程、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機器人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智能制造工程六個專業(yè)收費標準(甘發(fā)改價格[2021]16號)均為8500元/生/學年。
 
  預科生收費標準(甘價費[2006]120號):本科預科學費15000元/生/學年。
 
  普通本專科住宿費按照住宿條件分類確定收費標準(甘發(fā)改收費〔2016〕1133號):
 
  校本部:六人間900元/生/學年;
 
  培黎校區(qū):女生,八人間800元/生/學年;男生,六人間900元/生/學年;
 
  城關校區(qū):女生,八人間800元/生/學年;男生,六人間9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甘肅省發(fā)改委最新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困難學生資助:學校有一套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獎勵品學兼優(yōu)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和各類單項獎;助學金分為國家助學金、社會資助金和各類特殊困難學生補助。
 
  第三十六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憑入學通知書等材料在當地縣級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等機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特殊情況沒有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可在入學報到時向學校申請“綠色通道”順利入學。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蘭州城市學院招生就業(yè)處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蘭州城市學院校本部(蘭州市安寧區(qū)街坊路11號)。
 
  郵編:730070
 
  網址:http://zhaosheng.lzcu.edu.cn/
 
  電話及傳真:0931-76010820931-7608722
 
  第三十八條學校以往有關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公布后若有與國家或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蘭州城市學院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由蘭州城市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標簽:蘭州城市學院閱讀全文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jié)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

[標簽: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錄取計劃 2025年]

分享: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微信
    ID:gaokao_com

  • 高考


高考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