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汗矊I(yè)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報考須知
2024-06-06 18:52:27網絡整理
2024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南京警察學院、鄭州警察學院、湖南警察學院、浙江警察學院、江西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和新疆警察學院等10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將在湘招收公安專業(yè)學生。為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資格條件
高考成績達到2024年湖南省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且高考結束后按時參加了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政治考察的考生,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可申請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并志愿從事公安工作;
3.普通高級中學畢業(yè),年齡為16周歲至22周歲(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4.報考部屬及外省公安院校的,須具有湖南省戶籍;報考湖南警察學院的,須具有招生計劃所在市州戶籍;戶籍認定時間為2024年6月7日。
除上述1至4條外,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限定為漢族、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普通高級中學的應屆畢業(yè)生。
二、考生戶籍確認
考生須提前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核對本人高考報名信息,確認考生報名登記表中的“戶口所在地”市州信息與考生戶口簿“住址”市州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須在2024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戶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6月7日戶籍在外省的考生或者6月7日之后戶籍從我省遷出的考生,不具備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錄取資格;6月7日之后發(fā)生跨市州戶籍遷移的考生,不具備湖南警察學院公安專業(yè)錄取資格。凡因考生報名所填寫的戶籍信息錯誤或2024年6月7日之后戶籍異動而導致考生不能正常報考、錄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政治考察
6月10日-25日,考生(或家長)攜帶以下資料先到相關中學或教育部門接受在校表現(xiàn)情況考察和檔案審核,然后到考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公安局政工部門提交三份表格接受政治考察(《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公示電話及受理地址》見附件5)。未參加政治考察或考察結論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錄取資格。
1.《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本?普猩慰疾毂怼罚ǜ郊1,A4紙雙面打印,貼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忌柰暾顚憘人信息(從“姓名”到“主要社會關系情況”),涂改無效。審查內容項目(從“考生表現(xiàn)情況”、“家庭成員表現(xiàn)情況”到“政治考察結論”)由公安機關填寫,考生不得填寫?忌凹彝コ蓡T表現(xiàn)情況審查項目中任意一條為“有”,政治考察即為不合格。
2.《考生在校表現(xiàn)情況考察意見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就讀的中學出具,考察人員為考生班主任,加蓋學校公章。其中,在學校復讀的普通高中往屆畢業(yè)生,由本人復讀的學校出具;非在校復讀的普通高中往屆畢業(yè)生可以不用出具。
3.《考生檔案審核表》(附件3)。由考生本人檔案存放的中學或教育部門出具,審核人員為中學或者教育部門負責檔案管理的負責人,加蓋學校或教育部門公章。
注意:家庭成員指考生的父母(監(jiān)護人、直接撫養(yǎng)人;有共同生活經歷的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未婚兄弟姐妹(有共同生活經歷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主要社會關系指考生的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去世人員信息也需要填寫。
四、志愿填報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10所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分“平行志愿”和“單個志愿”方式進行填報,填報時間為6月26日8:00-27日17:00。
1.平行志愿。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南京警察學院、鄭州警察學院、湖南警察學院、浙江警察學院、江西警察學院、云南警官學院等9所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計劃區(qū)分性別、計劃類別(普通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市州(僅湖南警察學院)、入警就業(yè)面向(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yè)、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入警就業(yè)),結合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分成若干個院校專業(yè)組,考生可根據(jù)自身條件,選擇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yè)組填報,最多可填報45個院校專業(yè)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yè)組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yè)志愿。
2.單個志愿。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yè)(維語方向)招生采用“單個志愿”方式,與其他9所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的公安院校不能兼報。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錄取程序、標準與其他公安院校不同,請考生及家長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收悉相關通知、信息。
五、劃定面試范圍
6月28日,省公安廳政治部商省教育考試院,根據(jù)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績,按照不低于招生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入圍考生政治考察結論為合格,并且參加由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的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全部合格的方可具備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錄取資格。6月29日-30日,考生參加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的報到時間、報到地點、面試考場等信息將通過“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以及湖南省公安廳、湖南警察學院門戶網站等官方渠道發(fā)布,并會通過電話和短信告知,請考生(家長)保持通訊暢通?忌氃谝(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考場參加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逾期未至者,視為自動放棄,過期不補。
六、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
7月1日-5日,入圍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湖南警察學院(長沙市遠大三路9號)參加面試、體能測評、體檢。不同市州戶籍的考生報到時間、報到地點和面試考場不同,具體以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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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報到時間為報到當天的上午8:00-10:00和下午14:00-16:00,報到地點設湖南警察學院第一教學樓B棟負1樓學術報告廳?忌鷪蟮疆斎諈⒓用嬖嚭腕w能測評,次日參加體檢。招生工作期間湖南警察學院實行封閉式管理,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從學院南門或北門核查后有序進入。隨行家長、其他非招生工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
考生報到時需攜帶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攜帶戶口本)、高考準考證;
2.《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本專科招生考生患病經歷申報表》(附件4,A4紙雙面打印,貼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考生本人簽名)?忌鐚嵦顚懕救嘶疾〗洑v及有關情況,并承諾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如存在不實,則體檢結論為不合格,自行承擔被取消投檔錄取資格、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等后果。
3.本人《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招生考試考生體格檢查表》。打印路徑:登錄本人“瀟湘高考”APP賬戶,在“考生服務”界面“我的體檢”功能欄內點擊“體檢信息查看”生成該表,通過“分享”功能到電腦打印。該表不得編輯修改。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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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思維表達能力、身體協(xié)調能力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
考生報到后由引導員引導至面試場地。面試時將對身高、體重、色覺等項目進行初篩,初篩不合格考生,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勸導離校。
(三)體能測評
面試結論為合格的考生,簽署《體能測評安全承諾書》后,由引導員引導至體能測評場地(設湖南警察學院警體館和第一運動場),當日參加體能測評。男、女生分別參加4個項目的測評,其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如下:
1.50米跑?蓽y次數(shù):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遠?蓽y次數(shù):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蓽y次數(shù):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蓽y次數(shù):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四)體檢
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的考生,發(fā)給《體檢通知單》,考生按通知單要求于次日參加現(xiàn)場體檢。
1.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指數(shù)(單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shù),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注意:考生本人承諾,未通過服用藥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壓藥物、佩戴角膜塑形鏡、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虛作假,干擾體檢結果。若存在上述情況,則體檢結論為不合格,自愿承擔取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投檔錄取資格、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等后果。
2.體檢程序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體檢通知單》按時集合,統(tǒng)一進入體檢場地,進行現(xiàn)場體檢。體檢無需空腹,女生不得盤頭發(fā)。
承擔體檢工作的醫(yī)療機構對考生的身高、體重、外觀、血壓、聽力、嗅覺、視力和色覺等重點項目進行現(xiàn)場檢查,綜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患病經歷等作出體檢結論(現(xiàn)場體檢與高考體檢相同項目,結果不一致的,以現(xiàn)場體檢結果為準)。
考生對身高、體重、視力、血壓等4個現(xiàn)場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由本人現(xiàn)場申請,經項目主檢醫(yī)生同意,現(xiàn)場工作人員審定,在紀檢監(jiān)察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可當場重測1次。其余體檢項目均不予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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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能測評要求?忌鷳谏眢w狀況許可的情況下參加體能測評,現(xiàn)場簽訂《體能測評安全承諾書》,測評時建議著運動服、運動鞋。如因自身原因,導致在體能測評中出現(xiàn)受傷、致病、死亡等情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xiàn)場紀律要求?忌环䦶默F(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擾亂現(xiàn)場秩序的,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視為不合格。考生在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工作區(qū)域內不得使用手機及其他通信設備。考生不得在網絡社交媒體平臺發(fā)布參加公安院校招生相關信息,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3.及時關注信息。有關招生信息以“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湖南省公安廳、湖南警察學院門戶網站和“湖南考試招生”、“湖南公安”、“湖南警察學院”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為準。請考生及家長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收悉相關通知、信息。
七、投檔錄取
7月9日-11日,省教育考試院和相關院校,在省公安廳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合格考生名單范圍內,根據(jù)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投檔錄取。
7月12日,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開征集志愿錄。ㄐ陆鞂W院未完成的定向招錄計劃不安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僅限于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均合格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對于不具備湖南警察學院錄取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除湖南警察學院之外的其他公安院校的征集志愿;對于報考新疆警察學院的考生,政治考察、體能測評和體檢均合格且未被錄取的,也可填報其他公安院校的征集志愿。相關信息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適時公布。
各公安院校將在公安專業(yè)學生入學后1個月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對學生報考資格、生源地、入警就業(yè)面向、體格狀況和學籍檔案等進行復查。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八、對違反規(guī)定行為的處理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對于弄虛作假的,如采用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報名、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體檢以及錄取資格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嚴肅處理。其中,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材料的,均應當依法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對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依法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二)考試工作人員在考生報名、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體檢以及錄取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guī)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黨員和公職人員違規(guī)違紀的,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九、其他事項
。ㄒ唬┱慰疾、面試、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忌w檢所需費用自行向相關體檢機構繳納。
。ǘ┢渌幢M事宜按照2024年公安部、教育部下發(fā)的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湖南省2024年公安普通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廳統(tǒng)一組織開展,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全過程錄音錄像,任何以中介、組織、單位或個人名義聲稱可以提供所謂的“保過關”“可以疏通關系”“保證錄取”等“服務”,并以“好處費”“人情費”等為由收受錢財?shù),均為詐騙行為。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參加各項測試,切勿上當受騙。
招生工作咨詢電話:(0731)81866628;(0731)81866629
招生工作監(jiān)督電話:(0731)81867025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本?普猩慰疾毂
2.考生在校表現(xiàn)情況考察意見表
3.考生檔案審核表
4.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本?普猩忌疾〗洑v申報表
5.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公示電話及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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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下載: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本專科招生政治考察表.docx
點擊下載:附件2:考生在校表現(xiàn)情況考察意見表.doc
點擊下載:附件3:考生檔案審核表.doc
點擊下載:附件4: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本?普猩忌疾〗洑v申報表.docx
點擊下載:附件5:各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公示電話及地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