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3-02-28 09:06:11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積極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系,優(yōu)化人才選拔機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F公布如下:
一、招生計劃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100名,均為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計劃數如下表:
二、選拔對象
已經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高中畢業(yè)生。
三、報考條件
1.普通類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各科目成績均合格,符合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及以上,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均可報名。
2.素質特長類考生:符合普通類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素質特長類;
。1)科技創(chuàng)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chuàng)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不含全國賽或省賽的優(yōu)勝獎、參賽獎、鼓勵獎等三等獎以下獎項)。
。2)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其余競賽不予統(tǒng)計)中獲得省級賽區(qū)競賽三等獎(含)以上(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
。3)語言文學類:高中階段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限個人項目);或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取得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考生報名時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考)、綜合素質評價以“三位一體”報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的成績?yōu)闇剩ㄒ罁憬】荚囋禾峁┑?ldquo;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下載數據)。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并用A4紙打印。
2.材料上傳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3M)在2023年3月19日22時前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中,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具體上傳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在線填寫、提交打。ㄒ豁搩龋浰谥袑W教導處蓋章確認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原件在綜合測試報到當天提交;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放同一頁復印或拍照)上傳(綜合測試報到當天須帶原件備查);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拍照原件上傳(須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蓋章確認),不超過5項,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
上述(1)(2)項材料為必備,材料不全、未按要求報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素質特長生務必提供有關真實證明材料,有關材料原件報到當天需攜帶備查。
3.特別提醒
考生報名時不分專業(yè)不分類別,按照學考成績或素質特長入圍綜合測試,高考后考生再按專業(yè)填報志愿(符合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和報名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書面評審
普通類考生: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進行書面復審,按照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學考等第折算成績從高到低,以5倍招生計劃比例確定通過書面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
折算標準: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滿分為100分;最后一名學業(yè)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相同,則一并入圍綜合測試;若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則所有考生直接入圍綜合測試。
素質特長類考生: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創(chuàng)新類、學科競賽類、語言文學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相關專項特長要求,經審核通過的素質特長類考生直接入圍測試,不占通過學考成績入圍綜合測試的普通類考生的人數比例。
3.綜合測試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不分類別不分專業(yè),以面試的方式統(tǒng)一組織分組測試。綜合測試分組和測試順序由現場抽簽決定。綜合測試重點考核學生綜合素質、科學素養(yǎng)、專業(yè)潛質、創(chuàng)新潛質等,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經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綜合測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按招生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素質特長項目不予加分,同分考生一并入圍?忌赏ㄟ^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本人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5%+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原始成績)×60%”計算。
學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自選綜合不計分。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考生在當年“三位一體”錄取前所得成績?yōu)闇剩ㄒ罁憬】荚囋禾峁┑?ldquo;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下載數據)。
2.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類高考?忌驹柑顖蠹{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錄取院校統(tǒng)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在學校公布的招生計劃專業(yè)范圍內,專業(yè)志愿和服從調劑專業(yè)均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浙江省普通類一段線,低于一段線填報無效。
3.錄取規(guī)則
學校按照招生計劃總數的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遵循“分數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若仍相同,則參考高考成績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參考數學、物理、化學)。
學校對所填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分數優(yōu)先原則,從高到低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yè)(調劑專業(yè)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分數從高到低逐一擇優(yōu)錄取到未滿專業(yè),直至滿額;對所填專業(yè)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4.錄取比例
若招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該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普高統(tǒng)招計劃。
5.思想品德
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6.身體條件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錄取查詢
考生可登陸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站查詢。
七、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3月1日—3月19日;
2.材料上傳: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19日截止(上傳時間截止至北京時間3月19日22時);
3.材料初審時間:3月20日—3月31日;
4.初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資格確認時間:4月日1—4月9日;
5、打印準考證:4月10日—4月15日;
6.綜合測試:4月16日測試,具體報到地點、測試時間地點等屆時詳見公告;
7.綜合測試結果查詢: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
八、收費及入學
1.收費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收費,通過資格審查并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
2.入學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今年錄取的新生一年級和二年級在湖州南潯校區(qū)就讀,三年級和四年級在杭州錢塘校區(qū)就讀。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學校建有完善的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嚴格執(zhí)行獎、貸、助、補政策,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九、學校地址:
錢塘校區(qū):杭州市錢塘區(qū)2號大街508號
南潯校區(qū):湖州市南潯區(qū)聯誼路68號
入學戶籍地:杭州錢塘校區(qū)
就學地:杭州錢塘校區(qū)、湖州南潯校區(qū)
十、聯系方式
招生辦咨詢電話:
0571-86929123(杭州錢塘校區(qū))
0572-8814588(湖州南潯校區(qū))
學校招生網址:https://zhaosheng.zjweu.edu.cn/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71-86929017
十一、其他
1.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方為有效;未經浙江省考試院認定的,須提供當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證明。
2.本校教學語種:英語。
3.轉專業(yè):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yè)條件與普通類錄取學生一致。
4.學校成立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學校選拔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擇優(yōu)錄取。選拔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1-86925685。
6.“三位一體”招生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并參加測試。對考生弄虛作假違紀行為,將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
7.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8.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9.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學生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上述內容如有與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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