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2-02-28 21:12:20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2022年天津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忌趯W;騿挝粦獙忌恼螒B(tài)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鑒定,各區(qū)招辦可結合實際確定鑒定單位。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jié)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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