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科技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6-14 16:37:28陽光高考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jù)學生家庭經(jīng)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經(jīng)教育部同意,學校2021年在全國多個省、自治區(qū)列有本科、?疲ǜ呗殻┙y(tǒng)招計劃,請有意報考我院的考生仔細查閱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試報》,填報我院。
第二十六條 聯(lián)系方式:
網(wǎng)址:http://zs.wfust.edu.cn/
電話:0536-5109220 5109282
傳真:0536-5196310
通訊地址:山東省壽光市金光街1299號濰坊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62700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濰坊科技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濰坊科技學院負責解釋。
友情提示:
我校的統(tǒng)招計劃是國家的指令性招生計劃,為確保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懇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一定要對我院的各種情況進行了解,在經(jīng)慎重考慮并決定一旦學校錄取一定報到的前提下,方可填報志愿。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學校負責,更是為人誠信品質的具體體現(xiàn)。
2021年招生專業(yè)及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辦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wǎng)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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