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1-05-30 07:02:27陽光高考
浙江警察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浙江警察學院(代碼:11483)
二、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4年
四、學習形式:全日制
五、學校地址:
濱江校區(qū)——杭州市濱江區(qū)濱文路555號
臨安校區(qū)——杭州市臨安區(qū)錦北街道農(nóng)林大路2559號
六、組織機構
在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公安廳的領導下,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研究制訂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貫徹執(zhí)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guī)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報名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ㄈ釔壑袊伯a(chǎn)黨,熱愛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ㄋ模┳褚(guī)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熱愛公安事業(yè),立志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六)普通高級中學畢業(yè),已經(jīng)在浙江省常住戶口所在地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ㄆ撸┠挲g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婚。
。ò耍┓瞎苍盒9矊I(yè)招生政治條件。
。ň牛└咧须A段綜合素質(zhì)評價不低于B等,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報考前戶口已經(jīng)遷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認定辦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認可往屆生綜合素質(zhì)評價和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zhì)評價不低于P等,學業(yè)水平測試不低于C等。對無“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的往屆生將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高的等級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自選綜合不計分。
。ㄊ┥硇慕】,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能夠正常參加公安院校教學訓練活動。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shù)(單位:kg/㎡)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nèi)翻股骨內(nèi)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nèi)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瘢痏(如創(chuàng)傷、燙傷、疤痕、胎記等),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nèi)、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八、綜合測試
浙江警察學院繼續(xù)實行“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參加浙江省公安院校招生綜合測試暨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包括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其中任何一項不合格,則綜合測試不合格。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23日至4月10日。
。ǘ﹫竺椒
憑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報名)和居民身份證,在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zjjcxy.cn/zsxxw)上辦理報名手續(xù),繳納報名費160元?忌鷪竺麜r需填報個人健康狀況。所有考生須在報名時仔細閱讀《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告知書》《浙江警察學院體能測試安全告知書》《浙江警察學院疫情防控考生注意事項》。
。ㄈ┚C合測試時間
參加測試考生范圍 |
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時間 |
寧波、舟山 |
5月1日 |
湖州、臺州 |
5月2日 |
溫州、嘉興 |
5月3日 |
紹興、衢州 |
5月4日 |
金華、麗水 |
5月5日 |
杭州 |
5月6日 |
綜合測試集中在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qū)進行?忌氃4月23日至25日間,再次登錄報名網(wǎng)站,進行綜合測試確認。學校根據(jù)考生確認情況,編排綜合測試秩序,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招生信息網(wǎng)查詢本人參加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
綜合測試順序統(tǒng)一按面試、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進行。考生須根據(jù)綜合測試報到時間,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高考報名證、健康狀況申報表,到浙江警察學院濱江校區(qū)報到參加測試。
。ㄋ模┚C合測試相關說明
1.面試工作人員應將面試不合格結論填寫在《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面試表》上并簽名,考生需簽名確認。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心理測試、體能測試。
2.心理測試成績可于高考后在浙江警察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上查詢,具體時間請及時關注招生信息網(wǎng)和招生辦微信公眾號通知。
3.體能測試的項目和合格標準:
(1)50 米跑。可測次數(shù):1 次,合格標準:男性≤9.2 秒, 女性≤10.4 秒。
。2)立定跳遠?蓽y次數(shù):3 次,合格標準:男性≥2.05 米,女性≥1.5 米。
。3)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蓽y次數(shù):1次, 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 分36秒。
。4)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蓽y次數(shù):1 次, 合格標準:男性≥9 次/分鐘,女性≥25 次/分鐘。
公安院校招生體能測試為上述四項,其中三項合格的,體能測試合格。浙江警察學院體能測試計分項目為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項成績之和為體能測試成績。評分標準詳見《浙江警察學院體能測試計分項目評分標準》(附件3),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只評價合格與否。
4.報考浙江警察學院警務指揮與戰(zhàn)術專業(yè)體能測試計分三項總成績須達到240分及以上。
5.參加綜合測試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費用均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