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26:55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zhí)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四條 公費師范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本土人才培養(yǎng)計劃學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以上兩類學生有關管理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 我校已形成以助學貸款為基本渠道、以獎(助)學金為激勵(幫助)方式、以勤工助學為重要手段、以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等系列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六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將招生錄取結(jié)果及時公布在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并在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提供考生錄取通知書投遞EMS號。
第二十七條 我校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zs.abtu.edu.cn/
2.阿壩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電話:028-62332777、 62332555(傳真) 電子郵箱:abtuzb@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阿壩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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