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0 10:03:32陽光高考
第五章 身體健康要求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高校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體檢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冊,并取得學籍。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類、體育類專業(yè)14000元/學年;理工科類專業(yè)1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yè)165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yǎng)專業(yè)17000元/學年。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 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按照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我校具體標準為:1400元/學年。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23)86152006、86152007。監(jiān)督電話:(0523)86153562。招生網址:https://zs.nnutc.edu.cn/。學院網址:https://www.nnu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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