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11:06:25東北大學
五、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政審體檢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要求和我校相關要求填報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下同)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我校根據(jù)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所填報專業(yè)志愿,結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錄取額滿。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征集志愿或降分錄取。按專業(yè)大類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需參加相應學院的大類招生專業(yè)分流。
六、監(jiān)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1.東北大學高校專項招生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學校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室]、教務處、學生工作處進行監(jiān)督,東北大學申訴監(jiān)督電話:招生辦公室電話為024-83687392,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室]電話為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學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有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依據(jù)《教育部關于2021年繼續(xù)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空缺名額概不遞補。
3.學校將對錄取后的高校專項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qū)域、學籍、戶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學資格。
七、聯(lián)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文化路3巷11號 郵編:110819
部門: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4-83687392
東北大學招生網(wǎng):http://zs.neu.edu.cn。
八、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最新政策為準。
九、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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