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筑夢計劃”招生簡章
2021-04-20 10:25:00天津大學
天津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筑夢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及《關于2021年繼續(xù)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3號)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生享有進入重點學府求學的機會,天津大學2021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稱“筑夢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天津大學2021年“筑夢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理科(其中高考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學生。其中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區(qū)域由各。▍^(qū)、市)自行確定,以各。▍^(qū)、市)向社會公布的名單為準。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21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辦法由相關省(區(qū)、市)研究確定。考生若報考我校2021年“筑夢計劃”,必須通過相關省(區(qū)、市)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和公示。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我校2021年高校專項“筑夢計劃”的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shù)執(zhí)行,并繼續(xù)投放優(yōu)勢基礎學科和特色學科的專業(yè)進行招生。
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qū))入選資格考生情況及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次招生計劃,兼顧考慮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制定在各省(市、區(qū))的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相關招生專業(yè)有:經濟管理試驗班、工科試驗班(化工能源與生命醫(yī)藥類)、工科試驗班(智能制造與建造)、工科試驗班(電子科學技術類)、社會科學試驗班、馬克思主義理論、法學。
生源地的具體招生專業(yè)及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工科試驗班(化工能源與生命醫(yī)藥類)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考生其他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
三、選拔程序
。ㄒ唬┫到y(tǒng)報名
符合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21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按要求在報名系統(tǒng)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為《申請表》):待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報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請按要求下載打印并在申請表最后一欄簽名處由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確認,考生所在中學校長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材料2.高中階段成績單:該成績單應包含考生高中階段各學年期末及高三歷次?嫉母骺颇砍煽儯ê昙壟琶W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須由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材料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材料4.學籍證明:由考生學籍所在中學出具并蓋章;
材料5.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戶主頁、考生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頁、考生本人頁或農村戶籍證明資料。其中農村戶籍證明資料需由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并蓋章;
材料6.其他證明材料:考生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情況證明、綜合素質發(fā)展情況證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證明“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
注意事項:
。1)考生不得將專利、論文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報名系統(tǒng)。
(2)上述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不接收考生紙介質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文字清晰,格式為jpeg(擴展名為.jpg或.jpeg);
。3)考生報名時,需在“報考類型”中選擇“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中的可選專業(yè)暫統(tǒng)一為“高校專項計劃”,且考生須服從專業(yè)調劑?忌唧w可報專業(yè)以我校在高考填報志愿時發(fā)布的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yè)目錄為準;
(4)考生報名材料中所有簽字信息均須指定人員親筆簽名;
。5)請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確認志愿”前務必仔細檢查報名材料的完整性。一經確認志愿,報名系統(tǒng)中所有信息不允許修改;
。6)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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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關省(區(qū)、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等基本條件審核并于5月20日前公示通過審核名單。對于公示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按照滿足條件、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兼顧農村學生特點及相關地區(qū)基礎教育實際,確定擬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相關名單將于5月30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zs.tju.edu.cn)公示,并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最終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三)優(yōu)惠政策及錄取
獲得我校“筑夢計劃”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不低于考生所在。▍^(qū)、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錄取時,我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所填報專業(yè)志愿,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錄取額滿。期間,我校可根據各。ㄊ小^(qū))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