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普通高考報名即將開始
2020-11-10 14:00:36網(wǎng)絡整理
江蘇省2021年高考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1日至14日,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時間為11月17日。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我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jīng)歷;
。2)其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以申請報名。
4.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nèi)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遵循“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在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地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2.往屆生、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凡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xù),填寫《江蘇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請表》,經(jīng)報名點及報名所在縣(市、區(qū))招辦審核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借考考生的高考電子檔案、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辦及相關部門負責。
3.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現(xiàn)就讀中學提交《2021年來蘇務工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由現(xiàn)就讀中學匯總后報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qū))招辦,經(jīng)審核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xù)。
4.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省公安廳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5.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填寫內(nèi)容、提供的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承諾參加考試招生時遵守有關管理規(guī)定。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廣大考生:
1.考生須如實、準確、詳細填寫個人信息、報名信息、獎懲情況、戶籍信息等,其中戶籍信息必須與戶口簿一致。涉及區(qū)劃調整導致戶籍發(fā)生變更的考生,須及時到當?shù)毓膊块T辦理相應的更改手續(xù)。因填報不準確引起的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2.請未持有二代身份證的考生,在報名前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二代身份證。
3.凡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得再在其他省(市、區(qū))參加高考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4.網(wǎng)上報名時可通過網(wǎng)銀、支付寶、微信等方式支付報名考試費,請?zhí)崆白龊糜嘘P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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