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辦法
2020-10-20 09:31:08網絡整理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各類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成人中等專業(yè)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技工學校)或綜合高中畢業(yè);其中,經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職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士兵”)可放寬為各類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fā)〔2012〕160號)規(guī)定條件,同時符合(一)中所列條件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具備報名資格。隨遷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兩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
。ㄈ┰谥袊ň、持有我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并符合(一)中所列條件的外國僑民,具備報名資格。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普通高級中學的應、往屆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類高中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4.在各類高中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5.在往年參加國家教育考試中,因違規(guī)舞弊而受到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罰,尚處于暫停期內的考生;
6.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ㄒ唬﹫竺唧w事項
1.我省戶籍考生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參加報名和考試。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報考“其他類”中“退役士兵高職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報名前須向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制定的《退役士兵報考高等職業(yè)學校資格審核表》,由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蓋章確認后,按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網上報名。
隨遷子女須在畢業(yè)前學籍所在地報名。
2.報考類別:分十七大類,即:01機械類、02計算機類、03文秘類、04化工(環(huán)保)類、05藥學類、06建筑類、07烹飪類、08旅游服務類、09服裝類、10財會類、11電子與電工類、12商業(yè)類、13外貿類、14醫(yī)學護理類、15農藝類、16藝術類、17其他類。其中藝術類分為工藝美術(專業(yè)考試代碼為1)、影視表演(專業(yè)考試代碼為2)、舞蹈(專業(yè)考試代碼為3)、音樂(專業(yè)考試代碼為4)、時裝表演(專業(yè)考試代碼為5);“其他類”分為安全防范(專業(yè)考試代碼為1)、體育(專業(yè)考試代碼為2)、學前教育(專業(yè)考試代碼為4)、退役士兵高職招生(專業(yè)考試代碼為5)、汽車專業(yè)(專業(yè)考試代碼為6)、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專業(yè)考試代碼為7)?忌荒苓x擇一個類別報考?忌殔⒓酉鄳悇e職業(yè)技能考試。
“其他類”中,“退役士兵高職招生”只招收經審核通過的退役士兵考生,“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只招我省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優(yōu)秀畢業(yè)生,均不組織全省統一的職業(yè)技能考試。
3.申報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后,須在報名頁面下方的對應欄中填報相關信息,提出相關申請,申報材料須于4月底前報送相關主管部門,逾期不予辦理。報考其他類(退役士兵高職)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不再享受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政策加分。
符合要求的軍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子女,按照教育部等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教育優(yōu)待。
4.隨遷子女報名辦法和殘疾考生申請考試合理便利辦法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優(yōu)化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殘疾考生在我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浙教辦考〔2018〕86號)執(zhí)行。
(二)報名程序與時間安排
報名分網上信息輸入和網上繳費兩個階段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11月1日至11月10日,網上繳費時間為11月13日至11月16日。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并確認錄入報名信息的準確。
2.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結束后,由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學校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網上審核。對審核有問題的考生,及時反饋結果或要求補充材料。
3.審核通過的考生在11月13-16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確認報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試費用的網上繳費。未按規(guī)定完成繳費的,不能參加考試。
三、其他事項
。ㄒ唬┛忌w檢與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同時進行,具體工作按《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物價局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8〕7號)執(zhí)行。
。ǘ┱呒臃职础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另發(fā))執(zhí)行。
。ㄈ┪幕荚嚋士甲C一般在考試前3天開始,由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進行下載打印。
(四)考生要嚴格遵守誠信考試原則,真實、準確填報本人各項報考信息,并認真細致核對確認。對因本人填報失誤而造成遺留問題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嚴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ㄎ澹└骷壵猩荚嚈C構須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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