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0-05-23 17:37:45高考網整理
衢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結合衢州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衢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衢州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1488。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衢州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衢州市九華北大道7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負責書面評審、特長生審定等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擇優(yōu)錄取。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0-8028690。
第四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專業(yè) |
計劃數(shù) |
選考科目 |
備注 |
學前教育(師范) |
35 |
不限 |
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個專業(yè),不可兼報。 |
小學教育(師范) |
35 |
不限 |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的高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含)以上(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均不能低于P等),滿足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一)學考科目成績3門(含)以上為A等或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含)以上,其余為D等(含)以上。學考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共10門(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高中生,在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中取其等第高的1門計入,下同)。
(二)學考科目成績均為D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特長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決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chuàng)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chuàng)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全國青少年電子信息智能創(chuàng)新大賽、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chuàng)新與實踐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競賽中獲得省級決賽三等獎(含)以上,或以第一發(fā)明人取得發(fā)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世界華人學生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國家級決賽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yǎng)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國家級決賽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決賽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衢州學院招生網(http://zs.qzc.edu.cn/),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根據(jù)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衢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打印。
2.申請材料在線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掃描件(JPG格式)上傳報名系統(tǒng),上傳文件確保清晰、無變形,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無須寄送紙質材料。
、佟夺橹輰W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在線填寫、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簽名,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蓋章原件掃描上傳;
、诒救松矸葑C:原件正反面掃描上傳;
、郢@獎材料證明: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學科競賽類、科技創(chuàng)新類、語言文學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獲獎證書,原件掃描上傳。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jù)申請材料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入書面評審環(huán)節(jié)。
第十七條 書面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以及個人陳述情況進行評定,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5倍的比例,確定通過書面評審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站上公布。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人數(shù)未達到招生計劃數(shù)的5倍,則所有考生直接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
1.其中符合本章程公布的學科競賽類、科技創(chuàng)新類、語言文學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相關專項特長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受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shù)比例限制。
2.其余考生,按其學業(yè)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其他等級不計分,滿分為100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入圍人數(shù)為招生計劃數(shù)的5倍;最后一名折算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A等、B等、C等科目數(shù)確定,若再相同則一并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
1.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2.綜合素質測試重點包括學生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專業(yè)潛質等,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3.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赏ㄟ^學校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第十九條 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條 相關時間安排(具體以學校招生網站公布的時間為準)
1.網上報名時間:5月18日至5月31日;
2.學校書面評審時間:6月1日至6月9日;
3.書面評審結果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查詢、繳納報考費:6月10日至6月14日;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繳納報考費140元/人。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考費概不退還。學校不接受現(xiàn)場繳費。
4.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7月9日至7月11日;
5.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時間:7月11日至7月12日;
6.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及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時間:7月13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