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2020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招生簡章
2020-01-18 10:45:03網絡整理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臺辦﹝2019﹞46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0年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全稱
全稱:中央財經大學。
二、報考條件
。ㄒ唬﹨⒓2020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且愿意按照我校要求完成相應學制學習;
(二)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yè)(類)
序號 |
招生專業(yè)(類) |
包含專業(yè) |
招生計劃 |
1 |
金融學類 |
金融學、金融工程、金融科技 |
1人 |
2 |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院) |
會計學、財務管理 |
1人 |
3 |
保險學 |
1人 |
|
4 |
經濟與貿易類 |
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 貿易經濟 |
1人 |
5 |
工商管理類(商學院) |
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大數據營銷)、人力資源管理、供應鏈管理 |
2人 |
6 |
公共管理類 |
行政管理、公共事業(yè)管理、 國際政治、城市管理 |
2人 |
7 |
法學 |
1人 |
|
8 |
文化產業(yè)管理 |
1人 |
備注:最終錄取專業(yè)名稱以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公布的專業(yè)名稱為準。
四、申請程序
采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請于規(guī)定時間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并按照要求在指定時間內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及上傳相應材料。
網上預報名后,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具體要求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qū)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公示。
五、錄取辦法
。ㄒ唬┛忌愀壑袑W文憑考試核心科目中文、英文、數學、通識的成績須分別達到3、3、3、2及以上。
(二)學校只招收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僅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三)學校根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及其它表現,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
。ㄋ模╀浫I(yè)(類)時,按照核心科目分數之和“總分優(yōu)先”的方式確定專業(yè)(類)?偡窒嗤瑫r依據專業(yè)(類)志愿順序和數學、英文、中文單科成績。
六、體檢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收費標準
(一)學費5000元人民幣/學年;
。ǘ┡c內地學生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750-1200元人民幣/學年。
如國家調整2020年度本科生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八、獎學金
學生符合條件可申請國家設立的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學校校級獎學金等。
九、學歷與學位
在基本修業(yè)年限內,學生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學習任務,取得規(guī)定的學分,即可畢業(yè),頒發(fā)我校畢業(yè)證書。修業(yè)年限滿6年仍不能達到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我校結業(yè)證書或肄業(yè)證書。畢業(yè)生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中央財經大學授予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工作實施細則(二次修訂)》規(guī)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十、校區(qū)地址及聯系方式
學院南路校區(qū)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南路39號,郵編:100081;
沙河校區(qū)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沙河高教園區(qū),郵編:102206。
聯系部門: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10-62288332
傳真號碼:010-62289011
電子郵箱:zsb@cufe.edu.cn
學校網址:www.c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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