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9年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及成績證明辦理須知
2019-10-24 17:40:06網絡整理
根據有關規(guī)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之間予以承認。
一、辦理“外省回京高考考生成績認證”
已在外省參加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想要回京參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的外省學籍考生,可于2019年10月30日9時至11月1日16時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進行“外省回京高考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證”。認證申請時需按“社會考生”注冊登陸并上傳印有原省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主管部門印章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成績證明掃描件或照片(注:有省級主管部門文件明確下放權限的,可改由文件指定的機構蓋章)。北京教育考試院對外省成績進行最終認定,認定規(guī)則如下:
1.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以等第呈現的,按原省劃定的及格/合格及以上等第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2.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僅以分數呈現的,按原省滿分值的60%劃定,不低于60%的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二、辦理“外省學籍轉入本市學生成績認證”
外省轉入我市普通高中并已取得本市學籍的學生,應向本市接收學校提交原省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主管部門蓋章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成績證明原件(注:有省級主管部門文件明確下放權限的,可改由文件指定的機構蓋章),學校驗明后掃描上傳到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管理系統(tǒng)。北京教育考試院對外省成績進行最終認定,認定規(guī)則如下:
1.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以等第呈現的,按原省劃定的及格/合格及以上等第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2.原省成績證明中成績僅以分數呈現的,按原省滿分值的60%劃定,不低于60%的認定為合格,反之為不合格;
3.如原省成績證明中藝術科目以音樂、美術兩個科目呈現,須這兩個科目均達到合格標準方可認定為藝術科目合格。
三、辦理“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
因轉學到外省、回外省參加高考或出國留學等原因,需要向外省、學信網等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時,可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查詢”頁面下載打印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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