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普通高考殘疾考生報名考試工作通知
2018-12-03 13:57:1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粵殘聯(lián)〔2018〕134號
各地級以上市殘聯(lián)、招生辦公室,各縣(市、區(qū))殘聯(lián)、招生辦公室:
為切實做好2019年殘疾考生報考普通高校的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切實做好殘疾考生申報登記工作
(一)嚴格把好體檢關。體檢結果是高等院校了解考生身體狀況和有關部門指導考生合理填報志愿的重要依據(jù)。負責體檢的醫(yī)院要嚴格按照標準,科學評價考生身體狀況,把好體檢關,實事求是評價殘疾情況,杜絕出現(xiàn)評價殘疾程度過輕、過重或者隱瞞殘疾的現(xiàn)象,保障殘疾人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二)做好申報登記工作。各地招生辦要及時將本通知精神通報各學校及負責體檢的醫(yī)院,并將《2019年普通高考殘疾人考生申報登記表》交給負責體檢的醫(yī)院,由醫(yī)院發(fā)給參加體檢的殘疾考生填寫相關資料。各地殘聯(lián)要積極協(xié)助招生辦做好宣傳,深入殘疾考生家庭督促考生做好申報登記工作。體檢工作結束,各縣(市、區(qū))招生辦負責及時收集填寫好《2019年普通高考殘疾考生申報登記表》和《2019年普通高考殘疾考生匯總表》,一式兩份,由當?shù)卣猩k、殘聯(lián)分別備案。2019年4月30日前,各縣(市、區(qū))招生辦、殘聯(lián)將加蓋公章的登記表和匯總表(復印件)分別上報市招生辦、殘聯(lián)。
(三)為殘疾人考生申辦、遷移殘疾人證提供方便。各縣(市、區(qū))殘聯(lián)要根據(jù)《2019年普通高考殘疾考生申報登記表》,積極聯(lián)系并幫助未辦理殘疾人證的考生申請辦理殘疾人證;對于本省戶籍的殘疾人考生,殘疾人戶口在省內(nèi)進行遷移的,須同時辦理殘疾人證遷移手續(xù),戶口遷出地和遷入地殘聯(lián)要積極協(xié)助其辦理遷移手續(xù)。
二、 做好考前指導工作,引導殘疾考生合理填報志愿
各地招生辦、殘聯(lián)和學校,要共同關心殘疾考生填報志愿工作,指導殘疾考生認真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院校、專業(yè)有關招生要求,指導殘疾考生根據(jù)自身身體情況,合理填報志愿,以提高錄取率。為增加錄取機會,建議殘疾考生盡量選擇填報本地、本省院校的志愿。
三、 做好盲生、聾生單考單招工作
凡是參加本省、外省高校特殊教育單考單招考試的考生,都必須參加當年廣東省普通高考的報名,獲得廣東省普通高考考生號,然后才能參加特殊教育單考單招的考試報名。各地在申報登記時,要把參加單考單招的殘疾考生信息統(tǒng)計匯總,避免遺漏。廣州中醫(yī)藥大學(盲生班)、廣州大學市政職業(yè)技術學院(聾生班)開設了單考單招特殊教育大專班。廣州中醫(yī)藥大學和廣州大學在盲生、聾生等特殊教育方面有豐富的辦學經(jīng)驗和較高的辦學質量,各地招生辦、殘聯(lián)和特殊教育學校要廣泛發(fā)動符合條件的殘疾考生積極報考,報名辦法以兩校招生信息為準。
四、做好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的申請、審核、評估工作
各地殘聯(lián)要積極會同當?shù)卣猩荚嚈C構,按照《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要求,為參加普通高考等國家教育考試的殘疾考生提供相應的合理便利,切實維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利。
各級殘聯(lián)和招生辦應及早摸清當年參加全國高考準備申請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的真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及時跟進。
報名參加高考并申請?zhí)峁┖侠肀憷臍埣部忌,須在高考預報名時間內(nèi)在報名系統(tǒng)填寫相應的殘疾信息。其中,申請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除必須在高考報名系統(tǒng)填寫相應的殘疾信息外,還須在報名確認時,持本人身份證和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到指定的報名點提出正式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內(nèi)容應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殘疾情況、所申請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帶物品等。各地殘聯(lián)要積極協(xié)助當?shù)卣猩荚嚈C構做好殘疾人參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申請材料的申報、審核工作,積極協(xié)助當?shù)卣猩荚嚈C構組織由招生考試機構、殘聯(lián)、衛(wèi)生等相關部門專業(yè)人員組成的專家組,對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現(xiàn)場確認,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以及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形成書面評估報告。考生申請材料及專家組書面評估報告由各市匯總后,由市招生辦于2018年12月25日前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殘疾人考生參加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考申請合理便利匯總表》見附件3,紙質材料寄送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1207室,匯總表電子版發(fā)送到郵箱gdksygzc@sina.com)。省招生辦公室將會同省殘聯(lián)對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請,結合專家組評估意見,確定同意提供的合理便利項,并告知考點和考生。考點根據(jù)省招生辦公室同意提供的合理便利項,在保證考試安全和考場秩序的前提下,為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考提供相應的必要條件和合理便利。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