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8高考仍為“3+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
2017-11-01 14:32:58揚子晚報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10月31日公布了《江蘇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百問(報名部分)》。2018年江蘇省普通高考的模式與往年相同,仍為“3+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2018年江蘇高考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1日至4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自行上網(http://www.jseea.cn或http://pgbm.jseea.cn)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對自己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并須進行簽字確認。
高考模式仍為“3+X+綜評”
2018年江蘇省高考模式仍為“3+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考科目。
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下同)七門。
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四類,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的考生可以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在高考報名時根據自己擬參加的專業(yè)加試情況確定報考科類。
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設選修測試科目兩門,必修測試科目五門。文科類考生選修測試科目除須選擇歷史科目外,還須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理科類考生選修測試科目除須選擇物理科目外,還須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七門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中,考生選定的兩門選修測試科目之外的五門為必修測試科目。
體育類、藝術類考生除須參加全部七門科目學業(yè)水平測試外,還須參加體育或藝術專業(yè)測試。如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應按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的相關要求確定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如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七門學業(yè)水平測試可均選擇必修測試科目。
學業(yè)水平測試選修科目成績當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兩類考生可申請加分或優(yōu)先錄取
2018年江蘇高考可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主要分為兩類。
(1)可申請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可申請享受優(yōu)先錄取的考生有: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考生錄取時可享受的照顧項目和照顧政策,以《江蘇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公布的招生政策為準。
11月1日-4日高考報名
全省高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1日至4日。不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報考科類所規(guī)定的必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還必須參加相關必修科目測試的報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日期為11月7日。
具有我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僮袷刂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诟呒壷械冉逃龑W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③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隨遷子女”申請參加江蘇高考,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僭谖沂∪〉闷胀ǜ咧袑W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②其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記者蔡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