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方案
2017-04-24 11:03:54東華大學
根據教育部教學[2017]2號文件,為進一步擴大高水平大學選拔政策在農村地區(qū)、邊遠貧困地區(qū)和民族地區(qū)的覆蓋面,為長期學習和生活在這些地區(qū)且自強不息、德才兼?zhèn)、品學兼優(yōu)、勤奮上進的高中畢業(yè)生提供更多享受優(yōu)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我校實施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qū)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qū)、市)的相關規(guī)定。
二、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學生人數(shù)計劃在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2%,招生科類為理工科(浙江生源選考科目要符合相關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三、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招生對象的考生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請(完成報名系統(tǒng)中的全部操作流程,確保報名有效)。
四、報名程序
2017年4月22日-2017年4月30日登錄陽光高考平臺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并將系統(tǒng)生成的報名申請材料打印后由所在中學簽字蓋章后,連同身份證復印件、高考報名信息表復印件、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獲獎證明復印件等材料于2017年5月5日前(建議使用郵局EMS)寄到我校招辦。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繼續(xù)參與后續(xù)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選拔程序
1、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確定初審合格名單;
2、獲得初審合格的考生,我校視情況組織選拔測試。測試以面試為主,主要考察考生對學科的興趣特長、學科基礎、邏輯思維、溝通反應等綜合能力。我校根據考生的綜合評價,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yè)類別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名單。
3、學校將獲得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認定資格的學生名單向社會公布,并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fā)布平臺公示。
六、測試安排
測試時間與地點:考生請于2017年5月31日以后登陸陽光高考平臺系統(tǒng)的個人用戶查詢審核結果。審核、公示通過者,按照測試要求,按時前往規(guī)定的測試地點參加測試。
報名及測試均免費。
七、錄取優(yōu)惠政策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認定資格的學生,參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當?shù)叵鄳谋究频谝慌浫】刂凭(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shù)線按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并符合當?shù)刂驹柑顖蠓绞?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shù)厥〖壵猩荚嚈C構規(guī)定為準),我校將按經公示的入選專業(yè)錄取,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fā)布平臺上公示。
八、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學校建立相應的工作協(xié)調管理監(jiān)督機制,加強對報名、審核、公示、錄取、計劃等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切實通過有效的監(jiān)督保障機制,確保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九、本方案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
招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0051)
咨詢電話:021-62379160
東華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分專業(yè)擬招計劃
專業(yè)名稱 | 計劃 | 招生科別(浙江生源除外) | 浙江選考科目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5 | 理工科 | 物、化、生 |
紡織類 | 18 | 理工科 | 物、化、生 |
機械工程專業(yè) | 10 | 理工科 | 物、化 |
電子信息類 | 12 | 理工科 | 物、化 |
計算機類 | 3 | 理工科 | 物、化 |
材料類 | 6 | 理工科 | 物、化、生 |
理科試驗班 | 8 | 理工科 | 物、化、生 |
化學類 | 5 | 理工科 | 物、化、生 |
社會科學試驗班 | 5 | 理工科 | 不限 |
新聞傳播學類 | 3 | 理工科 | 不限 |
合計 |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