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7年高職招考政策有四點調整 10月30日開始報名
2016-10-29 09:14:22福建教育考試院
近日,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分別印發(fā)《關于組織實施2017年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招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對2017年我省高等職業(yè)教育入學考試(簡稱高職招考)工作作出部署。文件規(guī)定,2017年高職招考按招生對象,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的招生考試(簡稱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yè)生的招生考試(簡稱面向中職生)兩類。2016年10月30日-11月1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日-4日為現(xiàn)場確認時間。
根據文件規(guī)定,2017年我省高職招考政策主要有四個方面的調整:
一是不再安排本科計劃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福建省教育廳中職升本科貫通招生辦法備案的意見》要求,2017年起,我省高職招考不再安排本科計劃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此項政策已在2016年的文件中向社會公布。
二是進一步提高中職生技能測試成績的權重。根據教育部有關“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改革要求,在往年的基礎上,2017年進一步提高中職生技能測試成績在錄取總分中所占的比重,其中本科從2016年的20%提高到30%,高職(專科)從2016年的25%提高到30%。
三是進一步規(guī)范報考條件。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從2017年起,我省高職招考對外省戶籍考生提出明確要求,嚴格按照我省6月份普通高考的“異地高考”報名條件執(zhí)行,即“具有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且有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福建戶籍人員”才能報名參加我省高職招考。
四是進一步完善中職生技能大賽加分政策。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顧;獲得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職畢業(yè)生,高職(?疲┡浫r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顧。其他加分政策保持不變。
具體的高職招考政策規(guī)定和報名工作有關事項,請考生詳細查閱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