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2016-01-05 13:31:23河海大學
為進一步實施素質教育,選拔藝術人才,活躍校園文化氛圍,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河海大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具有突出藝術特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高水平藝術團的選拔測試:
1、在高中階段參加地市級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以上,省級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三等獎以上。
2、鋼琴項目考試應達到全國藝術(業(yè)余)水平考級十級以上。古箏項目考試應達到全國藝術(業(yè)余)水平考級九級以上。其它樂器類藝術水平達到全國藝術(業(yè)余)水平考級八級以上或省級九級以上。
3、河海大學高水平藝術團生源基地中學藝術團主要成員。
二、招生人數及招生項目
招收高水平藝術團人數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招生項目及擬認定人數如下:
1、民族樂器擬認定53人,包括二胡、揚琴、古箏、琵琶、阮、柳琴、竹笛、笙、嗩吶、打擊樂。
2、西洋樂器擬認定34人,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小號、圓號、大號、鋼琴、打擊樂。
3、舞蹈類擬認定8人,包括民族舞、芭蕾舞。
4、聲樂類擬認定5人,包括民族唱法、美聲唱法。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在2016年3月6日前登陸“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ea.hhu.edu.cn/zsw)進行網上報名,完整、準確、真實填寫有關信息并牢記報名號及密碼,以便及時查詢。
2、提交材料
網上報名成功后,系統將自動生成《河海大學2016年招收高水平藝術團報名表》,請下載打印并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蓋章后與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等在2016年3月6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EMS郵政特快專遞郵寄至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使用其他快遞無法保證及時送達我辦)。信封正面請注明“高水平藝術團報名材料”。
3、審核確認
我校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請考生于2016年3月13日前登陸“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審核結果。我校不再安排電話和書面通知。
四、測試辦法
1、測試內容
學校將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藝術水平測試,各項目的藝術水平測試要求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2、測試時間
統測報到時間:2016年3月21日9:00—11:00
統測測試時間:2016年3月21日13:00開始
3、測試地點
南京市鼓樓區(qū)西康路1號 河海大學校本部
五、認定原則
學校對參加測試的考生,根據其藝術水平測試成績并結合學校招收高水平藝術團項目需要和計劃人數進行認定,擇優(yōu)選拔。對于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yōu)秀、合格兩個等級。
六、公示結果
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名單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同時,考生須與我校簽訂高水平藝術團培養(yǎng)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高水平藝術團被錄取后在校期間須無條件參加學生藝術團活動,遵守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guī)定。
七、錄取政策
1、測試成績優(yōu)秀者
對于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優(yōu)秀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設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須第一順序志愿報考。下同)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達到當地。▍^(qū)、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由學校提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后,學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之一(不含大禹學院且專業(yè)志愿須填滿、不得重復,下同)。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投檔線,學校將滿足其所填的第一個專業(yè)志愿。
2、測試成績合格者
對于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qū)、市)我校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將予以錄取。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投檔線,學校將給其加10分(江蘇考生加5分)參加專業(yè)排序。
3、凡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若其所在。▍^(qū)、市)有統一組織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考生須參加測試且成績合格才能享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優(yōu)錄政策。
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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