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廣東高考 > 廣東高考信息 > 7所高校今年在粵“綜合評價錄取”招生

7所高校今年在粵“綜合評價錄取”招生

2015-04-21 11:52:31廣州日報文章作者:陳翔

  近日,廣東省考試院發(fā)出關于做好2015年基于高考基礎上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確7所高校今年采用“綜合評價錄取”模式在粵招生。各校也相繼發(fā)布今年在粵招生簡章。

  這7所高校是:南方科技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國際聯(lián)合學院、中國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上海紐約大學。其中,6所高校公布在粵招生簡章,今年各校繼續(xù)實行“6+3+1”的計算方式。

  未經公示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省考試院要求,試點高校應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要求,結合辦學特點和人才培養(yǎng)目標,認真研究制定本校的年度招生章程(簡章),明確報名條件、申報材料、審核辦法、測試時間、錄取原則、信息公開等,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考生向試點高校提出申請,考生所在中學(或原畢業(yè)中學)提供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考生所在中學或畢業(yè)中學依據(jù)考生學籍檔案、在校表現(xiàn)和高校要求,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各方面發(fā)展等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fā)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等)。試點高校要組織相關學科專家認真審核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合理確定參加本校測試的考生名單。

  通知要求要將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分別在本校、省招生辦公室或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享受照顧政策類別、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yè)和錄取優(yōu)惠分值等。有關中學應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標簽:高考]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微信
    ID:gaokao_com

  • 👇掃描免費領
    近十年高考真題匯總
    備考、選科和專業(yè)解讀
    關注高考網官方服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