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曝四川一學校強制學生辦手機卡
2014-09-16 10:23:54四川在線-四川日報文章作者:劉春華
9月1日,網(wǎng)友“盤飧食客”向四川日報網(wǎng)“問政四川”欄目反映,眉山市青神縣漢陽學校強制學生辦理翼信通手機卡,還要求沒有電信手機的家長必須換成電信手機。家長找校長理論,校長稱不辦卡就不要在這個學校讀書。對于網(wǎng)友反映的問題,記者第一時間連線省教育廳。9月10日,省教育廳答復:青神縣教體局已對漢陽學校校長及相關(guān)班主任作出處理,清退201名學生的辦卡費14070元。
網(wǎng)友“盤飧食客”稱,青神縣漢陽鎮(zhèn)學校收費公示欄標注:學生伙食費500/550元(一二年級500元,三至九年級550元),還有學生自愿購買的教輔資料費。哪知報名繳費時,班主任要求交620元,聲稱學校和電信一起辦了個翼信通,要交70元辦卡,并讓沒有電信手機的家長換成電信手機,以便接收短信。
“手機是個人通信工具,難道學校還要強制要求?”家長納悶。于是幾個家長一起到校長辦公室詢問,校長答復:不辦這個卡就不要在學校讀書。
“每年都在規(guī)范學校亂收費,為啥每年學校都亂收費?”網(wǎng)友“盤飧食客”疑問。省教育廳對“盤飧食客”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責令青神縣教體局組成調(diào)查小組核實。
初步查明,漢陽學校個別班主任受電信業(yè)務員委托、代收部分學生翼信通辦卡費屬實,共代收了201名學生的辦卡費14070元。但強行要求家長換電信手機,和校長說的“不辦卡就不準讀書”與事實不符。
青神縣教體局黨組決定:漢陽學校全部清退代收的辦卡費14070元;責令漢陽學校校長、相關(guān)班主任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取消學校校長、相關(guān)班主任2014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2014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jīng)批準,不得代收任何費用;不得允許任何單位進校園進行商業(yè)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