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南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9-11-30 13:42:04江南大學招生辦
江南大學保送生選拔工作充分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選拔學有所長、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
一、招生對象
具備符合教育部2010年規(guī)定的保送資格的江蘇籍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均可申請。其中外語類保送生,須為教育部規(guī)定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英語語種考生。
二、招生人數(shù)
招收保送生人數(shù)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1%以內。
三、招生程序
1、考生可登錄江南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s.sytu.edu.cn/)下載打印《江南大學2010年招收保送生報名表》,并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蓋章后與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個人陳述、獲獎證書復印件、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原始記錄單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以及其它證明材料等在2009年12月15日前(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用特快專遞EMS郵寄(送)至“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學生遞交的申請材料不再退還。(郵寄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郵編:214122,信封正面請注明“保送生報名材料”)
2、我校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09年12 月20日前在江南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忌殔⒓游倚W灾鬟x拔錄取的統(tǒng)一測試。(詳見《江南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實施方案》)
3、江南大學將成立保送生測試專家組,負責保送生的測試工作,對考生做出綜合評價。
4、江南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專家組考核意見、獲獎競賽學科和專業(yè)志愿,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專業(yè)。
5、江南大學將確定的保送生擬錄取名單通報給考生所在中學并進行公示,同時,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送生擬錄取名單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按規(guī)定到有關省級招生辦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批手續(xù)?忌梢酝ㄟ^江南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查詢結果。
6、獲得江南大學保送生資格的考生需在其戶口所在地參加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但不再需要參加當年高考。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辦理錄取相關手續(xù)。
四、錄取政策
1、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考生,凡符合教育部有關競賽獲獎保送條件的,學校將滿足其填報的專業(yè)志愿。
2、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考生,其錄取專業(yè)均為英語專業(yè)。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10-85913577 、0510-85913570(傳真)
六、本招生簡章由江南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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