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1:17:50茂名學院
茂名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條茂名學院(院校代碼:11656)是廣東省省屬公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院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第二條學校位于廣東省茂名市,分為官渡校區(qū)(廣東茂名市官渡二路139號)、光華校區(qū)(廣東茂名市光華北路7號)和高州師范分院(廣東高州市高師路43號)。校本部設在官渡校區(qū)。
第三條學校所錄本科生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畢業(yè)要求及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fā)茂名學院本科畢業(yè)證及學士學位證;所錄?粕谝(guī)定年限內達到畢業(yè)要求的,頒發(fā)茂名學院?飘厴I(yè)證。
第四條辦學定位:以工為主、石油化工特色鮮明,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教育學、文學、法學、歷史學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
第五條人才培養(yǎng)目標定位:培養(yǎng)人格健全、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第六條學校在廣東、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山東、陜西、甘肅、新疆等21個。▍^(qū)、市)招生,各。▍^(qū)、市)招生人數、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招辦公布的專業(yè)目錄。
第七條招生錄取原則:
。ㄒ唬﹫猿“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二)要求考生思想品德好,檔案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檔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補充或退檔,對政治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考生身體健康,符合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師范生同時還要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粵教繼〔2007〕2號)的要求,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考試科目要求:見各省(市、區(qū))招生部門公布的有關規(guī)定。
。ㄎ澹┬律雽W后,外語教學以英語教學為主,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鲗I(yè)男女比例不限。
。ㄆ撸⿲ο硎芗臃终呖忌奶幚磙k法:承認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區(qū))規(guī)定加分條件的考生的投檔成績。在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
第八條錄取操作辦法:
。ㄒ唬┳鹬乜忌顖蟮脑盒V驹疙樞,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錄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yè),根據專業(yè)缺檔情況,可錄取第二志愿及以后有學校專業(yè)志愿(含專業(yè)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不錄取沒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
。ǘ┳鹬乜忌顖蟮膶I(yè)志愿順序,按分數(學校排序分數)優(yōu)先原則確定考生專業(yè)。原則上不錄取既不填報專業(yè)志愿,又不填報專業(yè)服從志愿的考生。
第九條被錄取的考生,由我校按考生電子檔案中的通訊地址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并把錄取結果在我校招生網站上公布。
第十條學費根據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一)本科生學費標準:文史、管理類3800元/年·生;理工類、外語類、體育類4300元/年·生;藝術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yè)8000元/年·生,藝術設計(環(huán)境藝術設計)專業(yè)6000元/年.生。
。ǘ⿲?粕鷮W費標準:文史、管理類3800元/年·生;理工類、外語類、體育類4300元/年·生;藝術類6000元/年·生。
。ㄈ┳∷拶M:550~1300元/年·生(按專業(yè)班級安排住宿)。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本科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制度
(一)普通類新生
1、凡進入本科第一批錄取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報讀我校的新生,入校注冊后可獲普通類優(yōu)秀新生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0000元/人;進入本科第一批錄取分數線,第二志愿以后(含第二志愿)報讀我校的新生,入校注冊后可獲普通類優(yōu)秀新生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4500元/人。
2、凡進入本科第二批錄取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報讀我校的新生,入校注冊后以高考總分成績?yōu)橐罁,按理工、文史分類排名在?%的新生(以該省、市、區(qū)到我校報到注冊的學生總數為基數按比例計算并排名,不足1名的省、市、區(qū)按1名算),可獲普通類優(yōu)秀新生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4500元/人。
(二)體育類新生
1、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以上,且第一志愿報讀我校的體育尖子和體育專業(yè)本科新生,入校注冊后可獲體育類優(yōu)秀新生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人;
2、凡進入本科錄取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報讀我校的體育學專業(yè)本科新生,高考專業(yè)分前5%者,入校注冊后可獲體育類優(yōu)秀新生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
(三)藝術類新生
1、達到中央音樂學院考級8級以上或獲得省級以上各類專業(yè)比賽一、二等獎,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藝術類本科新生,入校注冊后可獲藝術類優(yōu)秀新生一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人。
2、凡進入本科錄取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報讀我校的藝術類本科新生,高考專業(yè)分前5%者,入校注冊后可獲藝術類優(yōu)秀新生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
第十二條學校設立優(yōu)秀生獎學金制度,以鼓勵學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優(yōu)秀生獎學金獎勵面占學生總人數30%以上,其中特等獎3000元/年、一等獎20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三等獎500元/年。
學校設有創(chuàng)新學子獎,其中特等獎獎勵10000元、一等獎獎勵5000元、二等獎獎勵3000元。還設有國家獎學金,獎金額為每人每年8000元,獎勵人數視上級撥款額而定。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家庭困難學生獎助學金制度,現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致公黨“僑心助學金”等。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獎勵人數視上級撥款而定;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2000元,約占學生總人數的20%。家庭困難學生除可申請助學金外,還可申請參加勤工助學和臨時困難補助,也可在入學后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助學貸款最高額度為6000元/人·年。
第十四條本章程適合茂名學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茂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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