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2 13:50:43華東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2009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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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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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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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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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校區(qū): 上海市松江區(qū)龍源路5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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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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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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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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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茖W校 □ 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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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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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說明詳見各。▍^(qū)、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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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yè)培養(yǎng)對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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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專業(yè)要求英語或日語語種,其他專業(yè)要求英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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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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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防生只招男生。
2、偵查學、邊防管理和治安學招收女生比例不超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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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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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防生:參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后發(fā)[2006]6號)。
2、 偵查學、邊防管理和治安學專業(yè):參照《中國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 西北政法學院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yè)招生辦法》(教學司[2003]16號)。
3、 其他專業(yè):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教字[2003]17號)。
4、具體內(nèi)容可登陸我校招生網(wǎng)站(www.hzgate.net)【招生信息】欄目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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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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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檔:在各省(市、自治區(qū))第一批本科錄取資格線上(廣東和北京為第二批本科),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檔比例為1:1.05以內(nèi),其他省份投檔比例為1:1.2以內(nèi)。
(二)學校錄。簩ν稒n線上的考生,根據(jù)成績總分(含校內(nèi)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學校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上的同分考生,根據(jù)學校招生計劃與考生的綜合情況予以錄取。
(三)專業(yè)錄。簩W校最低錄取線上的考生,根據(jù)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專業(yè)錄取。對第一志愿報考不足的專業(yè),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志愿和服從調(diào)劑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含校內(nèi)加分)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所填寫的專業(yè)志愿根據(jù)志愿優(yōu)先的專業(yè)錄取原則均無法錄取,且考生不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則予以退檔。退檔后未錄滿的專業(yè)依順序補足。
(四)學校錄取和專業(yè)錄取中均承認各。ㄊ小⒆灾螀^(qū))的政策性加分,《上海地區(qū)招生優(yōu)惠加分辦法和程序》詳見附件。
(五)報考英語、日語專業(yè)的考生口語成績要求C或者C以上(若該地區(qū)英語口語測試只有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則考生英語口語成績達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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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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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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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專業(yè):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 特殊(熱門)專業(yè):法學,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3、 合作辦學:法學(國際經(jīng)濟法 合作辦學)每生每學年195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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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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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學年14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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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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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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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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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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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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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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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辦公室021-677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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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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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 021-67790299(2009.6.24前或9.4日后)
021-62071778(2009.6.25-2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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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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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網(wǎng)址www.ecupl.edu.cn 招生網(wǎng)www.hzg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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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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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年獎學金。根據(jù)學生在校一學年德、智、體綜合素質(zhì)測評結果,每年評定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
(二)社會獎學金、助學金。為獎勵優(yōu)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我,F(xiàn)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政府獎學金”,“寶鋼教育獎”、“黃平·楊放獎學金”、“段和段獎學金”、“申銀萬國證券獎學金”、“美邁斯法學研究獎學金”、“華鼎獎學金”、“奧盛助學金”、“卡西歐獎學金”、“迪堡獎學金”、“中華、晨興、鑫達(德貞)慈善助學金”等40個社會獎學、助學金。
(三)助學貸款及其他幫困助學項目。家庭經(jīng)濟困難,且年滿18周歲的學生,可申請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國家財政補貼、畢業(yè)后自付的國家助學貸款。對孤兒、烈士子女以及因家庭遭災等重大變故發(fā)生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我校實行學雜費減免和臨時特困補助,以保證貧困學生不因經(jīng)濟困難而輟學。同時,我校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還積極為廣大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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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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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保護舉報者。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三天內(nèi),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和招生辦公室共同負責接待考生和考生家長來信來訪。
1、招生辦公室:負責接待基本錄取信息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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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4前或9.4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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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5-2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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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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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校區(qū)明志樓A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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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寧校區(qū)六三樓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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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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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77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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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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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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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77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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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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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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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b@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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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負責接待違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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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4前或9.4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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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5-2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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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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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校區(qū)明鏡樓B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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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寧校區(qū)4號樓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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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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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77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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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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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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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77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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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7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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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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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wei@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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