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魯迅美術學院招生簡章(2)
2009-03-19 13:19:21魯迅美術學院
魯迅美術學院2009年本科生招生簡章
一、 招生專業(yè)和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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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代碼 |
學制 |
統(tǒng)招計劃 |
考試科目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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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 |
書法 |
01 |
四年 |
20 |
①楷書、行書(2小時)
②篆書、隸書(2小時)
③命題創(chuàng)作(2小時) |
每科滿分均為100分,其中①②為臨摹 |
中國畫 |
02 |
四年 |
45 |
素描(3小時)
色彩(3小時)
速寫(1小時) |
素描120分
色彩120分
速寫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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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 |
03 |
四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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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彩 |
04 |
四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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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畫 |
05 |
四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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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
雕塑 |
06 |
五年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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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
攝影 |
07 |
四年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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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攝影 |
08 |
四年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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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 |
環(huán)境藝術
設計 |
09 |
四年 |
100 |
素描(3小時)
色彩(3小時)
設計基礎(3小時) |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設計基礎100分 |
城市規(guī)劃
與設計 |
10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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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藝術
設計 |
11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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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織藝術
設計 |
12 |
四年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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纖維藝術
設計 |
13 |
四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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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設計 |
工業(yè)設計 |
14 |
四年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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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 |
美術史論 |
15 |
四年 |
30 |
素描(3小時) |
素描100分 |
文化傳播與管理 |
16 |
四年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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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
(大連校區(qū)) |
藝術設計
(大連校區(qū)) |
17 |
四年 |
1000 |
素描(3小時)
色彩(3小時)
設計基礎(3小時) |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設計基礎100分 |
備注:1、招生計劃最后以遼寧省下達計劃為準。
2、考試期間考生食宿自理,畫具、用品自備。
3、考試工具要求:素描、速寫限鉛筆或炭筆;色彩、設計基礎限水彩或水粉。
4、考試具體時間見本院招生辦通知,如考生過多,時間順延。
二、報考條件
1、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立志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熱愛美術事業(yè);
2、 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
3、 省級美術專業(yè)統(tǒng)考合格者(未組織專業(yè)統(tǒng)考的省份及省統(tǒng)考未涉及的專業(yè)除外);
4、 應往屆高中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中等專業(yè)藝術學校的應往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等經(jīng)所在單位同意(現(xiàn)役軍人須經(jīng)省軍區(qū)級政治部批準)均可報考;
5、 考生在戶口所在地招考辦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科統(tǒng)考,實行文理綜合的省份,執(zhí)行本省規(guī)定,限英語、日語考生;
6、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和畢業(yè)生;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成人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和畢業(yè)生;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和普通中學的在校生;被開除學籍、勒令退學和無正當理由退學不滿二年者;上一年參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報考資格和入學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