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平行志愿”能確保考生享有充分選擇權(quán)
2008-02-25 17:21:47現(xiàn)代教育報文章作者:吳江
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將推廣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方式?忌商顖笕舾蓚平行的學校,然后按“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改變過去志愿優(yōu)先的錄取原則。(中國新聞網(wǎng)2月15日)
以往填高考志愿,無論對于參加高考的學子,還是學生的家長,甚至是身經(jīng)百戰(zhàn)的老師來說,都是件斗智斗勇卻依舊如履薄冰的事情。筆者認識一位高校教授,解放前第一志愿清華落榜后被二志愿的天津大學錄取。但若此事放到如今,假如一位優(yōu)秀學生第一志愿填了清華大學,第二志愿報了天津大學,若是不慎失手未能被清華錄取的話,那么,哪怕他的分數(shù)超過了天津大學的錄取線,但也將錯失被天津大學錄取的機會,只能帶著高分飲恨名校了。
至于此中原因,大約有二:其一,重點院校的錄取時間基本相同,按照“順序志愿”的錄取模式,清華招生完畢退檔時,其余名校也已同步完成了招生工作;其二,即便是其余名校招生工作還在繼續(xù),但是在第一志愿報考者充足的前提下,即便是這位第一志愿報清華的考生分高一籌,也難免因為志愿順序的原因而不受青睞,黯然落選。不難看出,高考“順序志愿”錄取法看似給了考生按順序填報志愿的權(quán)利,但實際上卻變相剝奪了考生按順序被錄取的權(quán)利。
如此志愿填報機制,當然既不科學,甚至有違基本的公平公正精神。
或許,對于“平行志愿”的推廣,高校會有話說,實行“平行錄取”之后,以往高考錄取“一個蘿卜一個坑”的井然有序的狀態(tài)難免會被打破,一位學生被多所院校錄取的情形也不可避免地會出現(xiàn);如此情形不僅使得高校錄取的程序更加復雜,工作量激增,被錄取考生拒絕恐怕也會令一向高高在上的大學感覺顏面頓失。這或許也正是此前“順序志愿”大行其道、經(jīng)久難改的原因所在。
事實上,盡可能讓考生享有充分的選擇權(quán),讓優(yōu)秀人才的潛能得到最有效的發(fā)展和發(fā)掘,本是高校錄選人才的目標所在。與之相比,高校招生工作量的增加以及高校的面子問題,實在是不值一提的蠅頭小事。從這個意義上說,對于教育部推廣的“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筆者充滿期待并預祝它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