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08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7-11-22 10:15:51華南理工大學
根據(jù)教育部教學[2002]6號文《關于200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08年繼續(xù)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范圍
申報我校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思想品德優(yōu)秀;
2、符合《教育部關于200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學[2002]6號)規(guī)定的保送生條件;詳見附文;
3、高中期間各學期學業(yè)成績和會考成績優(yōu)良(各學期總評及會考成績排名原則上在該校年級前20%);
4、身體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二、招生錄取程序
1、推薦方式
采取中學推薦和個人推薦(加蓋中學公章)相結合的方式,不分配各中學推薦名額。
2、申請報名:必須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報名截止時間為2007年12月20日
a.網上填寫申請表:登陸華南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華南理工大學2008年保送生申請表》。
b.打印申請表: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直接打印申請表。
c.遞交申請表:將打印表格及相關材料裝印成冊并于2007年12月20日前寄至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申請材料包括:
l《2008年華南理工大學保送生申請表》(1寸免冠照片貼在申請表上)。
l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年級排名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l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l個人陳述(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
3、確定初選名單
我校將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選評審,擇優(yōu)選出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選拔考試。初選結果初定于12月底至1月初可上網查詢。
4、綜合選拔考試辦法
a.選拔考試方式:學生來我校接受測試。
b.選拔考試時間:初定于2008年1月中旬前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c.選拔考試內容包含:
l文化課考試:理科考生考語文、數(shù)學、英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文科學生考語文、數(shù)學、英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各科分值均為100分。
l綜合面試
d.選拔考試費:參照廣東省物價局有關規(guī)定,我校收取報名測試費125元/人。
5、根據(jù)保送生申請者的綜合情況確定人選后,通知所在中學公示,并報教育部、有關省(區(qū)、市)考試組織機構備案辦理其他手續(xù)。
6、未能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的考生,根據(jù)選拔測試情況也可以取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三、保送生獎勵辦法
以保送生資格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可獲得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其標準為:
1、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競賽一、二、三等獎,并以保送生資格錄取的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獎學金分別為30000、20000、12000元/人。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shù)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學科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并以保送生資格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獎學金10000元/人。
四、監(jiān)督機制
1、申請者、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保送生認定資格,并取消推薦中學推薦資格。
2、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優(yōu)錄資格條件及推薦人選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監(jiān)督。
五、本實施辦法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