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報名及加分資格公示 弄虛作假將入檔案
2007-01-23 11:28:27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
記者今天從省教育廳獲悉,省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高招重大問題實行集體議事制度。
《通知》稱,堅持以辦人民滿意高考為宗旨,繼續(xù)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進一步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等,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普通高校招生資格和計劃、收費項目和標準、錄取條件和結果等,必須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和考生舉報申訴制度,提高招生信訪工作水平和招生服務工作質量。繼續(xù)實行“分時段劃定錄取分數(shù)線、分時段填報志愿、分時段組織錄取”的做法,提高考生按志愿錄取的比例。
《通知》強調,按照“誰主管、誰審查、誰確認、誰負責”的原則,將審查工作的任務和責任落實到部門,將考生報考資格審查關口前移,加大審查工作力度,嚴格審查每位考生的報考資格,把好入口關。實行考生報名資格公示制度,所有考生報名資格和享受政策照顧加分資格、省外就讀生中不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資格必須向社會公示。對于持虛假報名材料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要堅決取消其報名資格;弄虛作假取得享受政策照顧加分的,取消其享受政策照顧加分資格,同時將其行為記錄在考生電子檔案誠信記錄中。
對違反政策規(guī)定,為考生出具虛假報名材料、出具虛假享受政策照顧加分證明材料以及在考試錄取等工作過程中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工作人員要嚴肅處理。追究當事人的同時,還要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作者: 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