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時間科目有變化 首次實施網上評卷
2007-01-10 11:51:22南海網-海南日報
我省2007年高等學校招生首次聯(lián)席會議于今天下午召開,省考試局局長鄭萬發(fā)解讀了高考的一些新變化。
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縮為5天
我省今年高招報名時間自1月18日開始,至1月22日結束,比去年有所縮短,今年仍實行網上報名。
●部分考生報名地點有變
與往年一樣,本省普通中學畢業(yè)的應屆考生仍在所就讀的學校辦理報名手續(xù)。本省普通中學畢業(yè)的往屆考生以及本省中專(中師)、技校、職中(簡稱“三校生”)的應往屆考生,在省外就讀的應往屆考生及其他人員都要到戶籍所在地的市縣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xù),這一要求與往年不同。
●今年取消藝術(理)考試
今年取消藝術(理)類考試科目,其原因是,歷年來該科目報考人數很少,最少時只有10多人,最多時也不超過40人,而且各高校極少安排這一科目的招生計劃。
●弄虛作假考生取消報名和錄取資格
今年我省繼續(xù)加大對“高考移民”的打擊和查處力度,對于持虛假材料取得報名資格或不限報資格的考生,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經查實后一律取消其報名資格及錄取資格。
●出具證明材料需簽名
今年考生享受照顧加分的政策基本沒有變化,只是證明材料審查更加嚴格了,證明材料上要由證明人簽名。鄭萬發(fā)說,因為往年有考生所出具的證明材料上,公章是真的,所證明的內容是假的。
●考生體檢時間延長
去年高考體檢于4月初結束,而今年延長至5月下旬。鄭萬發(fā)說,考生在考前體檢發(fā)現(xiàn)疾病后,經過幾個月的治療可能恢復正常,所以今年特意延長高考體檢時間。
填報志愿
●填報志愿時間將調整
今年高招錄取和調檔方法與去年相同,但填報志愿時間將有所調整。
考試
●高考科目變了
今年我省高考分為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四個報考類別。考試科目設置為3+3+基礎會考,其中文史類3+3科目組合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加聽力)、政治、歷史、地理;理工類3+3科目組合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加聽力)、物理、化學、生物;基礎會考是高中畢業(yè)生水平考試,文科類基礎會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理科類基礎會考科目為政治、歷史、地理、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
●外語科目只考英語
今年教育部考試中心將為海南考生單獨命題,在外語語種的選擇上只考英語語種?荚噧热莞鶕䥽铱荚嚧缶V和課改要求設計,海南版高考試題由必考和選考兩部分試題組成,實施超量給題,限量答題。
●考試時間延長一天
前幾年我省高考一直在6月7日、8日兩天進行,今年高考延長一天,為6月7日、8日、9日,10日是高二基礎會考時間,基礎會考按高考要求嚴格管理。
評卷
●首次實施網上評卷
今年的評卷場仍設于海師,我省高考將首次實施網上評卷。
錄取
●綜合素質評價供錄取時參考
根據課程改革要求,今年的高招錄取信息中增加了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和綜合實踐活動是考生必備材料,供高等學校選錄時參考。今后的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要逐步加大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運用。
●成績公布形式變了
往年考生成績以高考成績原始分轉換為標準分的形式公布,今年考試成績是按學生3+3科目考試成績和基礎會考成績的10%合成的總分,2007年非應屆畢業(yè)生的考生,可參加當年舉行的基礎會考,會考成績按規(guī)定比例計入考生當年錄取成績總分。
●縮短錄取時間
去年我省高考錄取于8月底結束,為與全國多數省份同步錄取,我省今年高招錄取時間將縮短,7月初開始錄取,于8月中旬結束。
附:今年高招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1)、(2)、(3)項規(guī)定且同時符合(4)、(5)、(6)、(7)、(8)項規(guī)定之一的人員,可以在我省申請報名,且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4)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3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我省高中階段學籍并在我省的學校修滿學制規(guī)定年限;
(5)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其法定監(jiān)護人屬我省人事部門確認的引進優(yōu)秀人才;
(6)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戶籍,其法定監(jiān)護人屬駐瓊副軍級以上部隊確認的駐瓊部隊現(xiàn)役軍人;
(7)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經在我省,2005年9月30日前已在我省高中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到高中畢業(yè)時,在我省高中階段修滿最后兩個學年且本人戶籍在我省滿兩年。
(8)本人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經在我省,本人小學或者初中在我省學校畢業(yè)且畢業(yè)時戶籍在我省,現(xiàn)在省外高中學校就讀,2005年12月31日前經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手續(xù)并取得我省高中階段學籍。
2.本人戶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經在我省,符合第1條(1)、(2)、(3)項規(guī)定,但不符合(4)、(5)、(6)、(7)、(8)項規(guī)定之一的人員,也可以在我省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科第三批和專科(高職)學校。
作者: 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