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07年自主錄取實施方案
2006-12-20 11:07:02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有關高考改革的精神,2007年我校將繼續(xù)進行自主錄取工作,自主錄取計劃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一、自主錄取對象
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級重點中學的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報我校自主錄取資格。
1、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賽省級賽區(qū)數學、物理、化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認可的其他全國性重大獎項或省級一等獎的理科考生。
3、在高中學習階段,獲得經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認可的個人發(fā)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或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能力的理科考生。
4、獲得«高校招生»雜志“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復賽優(yōu)勝者的獲獎學生(文理均可)。
5、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yōu)秀,年級排名在前10%之內(各中學推薦人數須少于本校畢業(yè)生總數的5%),綜合素質高的省重點中學應屆理科畢業(yè)生。
6、當年高考有一門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的應屆考生(具體要求和優(yōu)錄政策待高考成績公布后制定,暫在江蘇省實行)。
二、選拔錄取原則、程序
原則:我校自主錄取選拔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及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程序:
1、學生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校長簽字蓋章后向我校申請自主錄取考試資格,自主錄取對象推薦人選請各中學在校內進行公示。我校原則上不接受學生自薦。
2、符合我校自主錄取第1-5項條件的考生,申請材料請于2006年12月20日前提交。內容包括:自主錄取申請表(可在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主頁下載)、獲獎證書復印件、原始成績單、推薦信、個人陳述等。
3、對初審通過的考生,我校將進行文化基礎測試和心理測試,必要時進行面試。
文化基礎測試科目為:數學、物理、英語。
測試時間為:2007年1月14日。測試地點:東南大學四牌樓校區(qū)(南京市四牌樓2號)。
4、由我校相關學科的專家對已通過文化基礎測試的考生名單進行復審,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認自主錄取資格。
5、確認取得我校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我們將盡快通知考生所在中學,由中學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過登錄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主頁查詢。
6、凡被確認具有我校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須與我校簽訂“自主錄取協議”和“誠信承諾書”。
7、我校通過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獲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姓名、所在中學,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凡有舉報并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自主錄取資格
8、被我校認定獲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如果體檢和政審合格,我校將按照我校的優(yōu)錄政策予以錄取。
9、符合我校自主錄取第6項條件達到我校公布的具體要求的的江蘇省考生,第一志愿(A)報考我校,不需要參加測試和提供其他申請材料,我校將按優(yōu)錄政策自動錄取。
三、優(yōu)錄政策
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關于自主錄取的有關政策,我校對取得自主錄取資格的考生給予一定優(yōu)惠。具體優(yōu)錄政策以考生與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簽訂的協議為準。
四、保障措施
1、嚴格自律,在校黨政的直接領導下,成立由相關學科的專家、教務處、學生處、校紀律檢查委員會等組成的東南大學專家委員會,負責審查、監(jiān)督整個自主錄取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2、成立東南大學自主錄取測試命題專家組,重點對考生的文化基礎知識、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測試,強化選拔標準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3、堅持自主錄取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嚴格按學校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操作,從而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4、堅持社會監(jiān)督,將選拔條件、操作程序、選拔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本實施方案授權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法: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東南大學 郵編:211189 部門: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25)52090271、(025)52090272 傳真:(025)52090273
電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網址:xsc.seu.edu.cn/zsb
東南大學
2006年11月